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

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简称中共上海区执委)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最早的区执行委员会之一,领导中共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的工作。

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机构类型区执行委员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施高塔路恒丰里83、84号(今山阴路69弄69、70号)[1]
机构沿革
1921.12中共上海地方委员会
1922.7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兼上海区执行委员会
1924.4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
1925.8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

历史

1921年12月,根据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共上海地方委员会(上海地委)成立,直属中共中央领导,陈望道张太雷先后出任书记。

1922年7月中共二大后,根据新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委托上海地委暂代区执行委员会职权,上海地委随即改组为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兼上海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地执委兼区执委),领导上海市及江苏、浙江两省的工作。徐梅坤邓中夏王荷波施存统先后出任委员长。至1924年4月,上海地执委兼区执委下属组织包括5个直属党小组、中共南京地执委及中共杭州组。

1924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上海区,上海地执委兼区执委改建为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上海地执委),只管辖上海市区内的工作,南京地执委、杭州组则直属于中共中央领导。庄文恭出任委员长。1925年5月,上海地执委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发动了五卅运动。至1925年9月,上海地执委已有81个支部。

1925年8月21日,上海地执委根据中共中央决议改建为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区执委,又称江浙区执委),重新领导中共在地区的工作。尹宽王一飞罗亦农先后担任书记。1926年4月,中共中央又决定,将安徽的地方组织归上海区执委领导。1926年10月至1927年3月,上海区执委领导了上海工人第一、第二、第三次武装起义。3月22日,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成立,罗亦农、汪寿华等9名中共党员任市政府委员。4月,四·一二事件发生,一带的中共党组织纷纷遭到清洗。此后,上海区执委被迫转入地下工作。

1927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上海区执委撤销,同时成立中共江苏省委中共浙江省委,上海市区的8个部委归中共江苏省委领导。[2][3]

主要人员

上海地方委员会(1921年12月-1922年7月)

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兼上海区执行委员会(1922年7月-1924年4月)

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1924年4月-1925年8月)

上海区执行委员会(1925年8月-1927年6月)

直属地执委、部委、支部

1925年初,根据中共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上海地执委对下属各组织在党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党支部[3]

参考文献

  1. ^ 中共上海区委(江浙区委)机关旧址. 上海市杨浦区图书馆. [2012-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27). 
  2. ^ 第一节 上海地区组织(《上海通志》).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9-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5). 
  3. ^ 3.0 3.1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一卷:党的创建和大革命时期(1921.7-1927.7).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