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人运动

中国工人运动,在中国大陸发生的通过合法的投诉、谈判、请求仲裁、直至罢工等手段,为被雇佣者争取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社会抗争运动

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改革開放後

有學者將中國的改革開放後工人運動按照其性質、形式可分為三種類型。[1]

  1. 由各級工會——以中華全國總工會為頂點——通過體制內機制協調或領導的各種正式活動;
  2. 主要由下崗失業者等邊緣勞動者引發的各種突發性事件;
  3. 由一些地下勞工運動家領導的非正式獨立勞工運動。

改革開放後,中國各地出現更多勞動爭議,更多工人嘗試爭取權益。从199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公布至2001年底,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8万件,涉及劳动者236.8万人,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此外,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以非立案方式处理劳动争议50.3万件。[2]

1992年發生了155起職工群眾參加的罷工、怠工、集會、遊行等突發事件。其中因侵犯職工合法權力而引起的佔25%,因拖欠職工退休金和保險福利待遇而引起的佔27%。[1]

2010年1-8月,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團有十多名員工自殺身亡,引起社會反響。[3]

参见

外部链接

參考資料

  1. ^ 1.0 1.1 張允美. 改革時期的中國勞工運動 (PDF). 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2023-05-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6-17). 
  2. ^ 《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白皮书(全文). 中国新闻网. [2023-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0). 
  3. ^ 當代農民工的抗爭與中國勞資關係轉型 (PDF). 二十一世紀評論. [2023-05-2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