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中華民國台灣衛福部健保署
(重定向自中央健保局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稱中央健保署健保署)是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所屬公務機關,負責執行全民健康保險、改善醫療品質,署徽即全民健康保險標誌。前稱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 MOHW(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中央健康保險署署徽
基本信息
機關類型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所屬部門衛生福利部
員額3,129人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55.23億元(104年度)
授權法源衛生福利部組織法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
主要官員
署長石崇良
副署長龐一鳴[1]
陳亮妤[2]
主任秘書張禹斌
任命者衛生福利部部長
任期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7組、6室
附屬機關5組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5年1月1日
前身機關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聯絡信息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大樓
地址署本部: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臺北業務組:
10041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5樓
北區業務組:
32005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
中區業務組:
40709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
南區業務組:
70006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96號
高屏業務組:
80147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

東區業務組:
97049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電話署本部:
+886 2 2706-5866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市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 02-4128-678
辦理各項健保業務,請至各分區業務組辦理

臺北業務組:
+886 2 2191-2006
北區業務組:
+886 3 433-9111
中區業務組:
+886 4 2258-3988
南區業務組:
+886 6 224-5678
高屏業務組:
+886 7 231-5151

東區業務組:
+886 3 833-2111
網站(繁體中文)www.nhi.gov.tw

歷史

1993年12月,「中央健康保險局籌備處」成立,隸屬行政院衛生署首長職稱為「處長」。

1994年12月30日,總統令,制定公布《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

1995年1月1日,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即將實施,行政院衛生署於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台灣銀行公保大樓)成立「中央健康保險局」,中央健康保險局首長職稱為「總經理」。3月1日,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開始實施。

2009年1月23日,總統令,制定公布《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法》。

2010年1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法》施行,中央健康保險局更名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首長職稱改為「局長」。

2013年6月19日,總統令,制定公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3]。7月23日,衛生福利部成立,中央健康保險局改組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組織

  • 署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政務職)
    • 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 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幕僚單位

  • 資訊室:辦理資訊作業規劃、推展、操作、管理、資訊設施維護等事項。
1.資訊作業一科
2.資訊作業二科
3.資訊作業三科
4.資訊作業四科
5.資訊作業五科
6.資訊作業六科
  • 秘書室:印信典守、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出納、庶務、公關及工員管理等事項。
1.文書科
2.總務科
3.公共關係科
  • 人事室:人事業務等事項。
1.人事一科
2.人事二科
  • 主計室: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等事項。
1.歲計科
2.會計科
3.統計科
  • 政風室:政風業務等事項。
1.政風一科
2.政風二科

業務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業務組分區地圖
  • 企劃管理組:辦理保險綜合業務規劃、保險費率精算、法律事務、稽核管考、辦事處管理、業務講習、資料之蒐集及分析等業務。
1.企劃研究科
2.法律事務科
3.稽核管考科
4.辦事處管理科
20個辦事處派出單位:
  • 納保組:辦理事業單位、公司行號及機關團體之新投保業務;事業單位、公司行號之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處理等業務。
1.新投保科
2.工廠事業一科
3.工廠事業二科
4.公司行號一科
5.公司行號二科
  • 保費組:辦理工會、漁會之新投保業務;工會、漁會、機關團體與職業訓練機構之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處理業務;與其他有關保費處理、欠費清理及資料管理等業務。
1.保費處理科
2.欠費清理科
3.職漁團體科
4.機關團體科
5.保險年資科
  • 普通事故給付組:辦理勞工保險生育、老年給付、就業保險給付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等業務之審核。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收支及帳戶之管理業務。
1.生育給付科
2.老年給付科
3.就業保險給付科
4.保險收支科
5.給付帳務科
6.積欠工資墊償科
  • 職業災害給付組:辦理勞工保險傷病、失能、死亡及醫療給付之審核業務。
1.傷病給付科
2.失能給付科
3.死亡給付科
4.醫療給付科
  • 健保退休金組:辦理勞工退休金之收支、保管、滯納金之加徵、罰鍰處分、強制執行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提繳等業務。
1.機關學校提繳科
2.公司行號提繳科
3.工廠事業提繳科
4.核發科
5.專戶管理科
6.財務及出納科
 
國民年金組
  • 國民年金組(受衛生福利部委託業務):接受委託辦理國民年金之承保受理、給付審理、收支管理與財務調度等相關業務。
1.納保計費一科
2.納保計費二科
3.給付一科
4.給付二科
5.理費及帳務科
6.收支管理科

行政單位

  • 企劃組:
  1. 本署業務政策、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及目標之研訂。
  2. 本署業務興革及技術發展之促進。
  3. 業務計畫執行之追蹤、管制與考核、業務作業規則及標準作業流程之考核。
  4. 國際合作交流業務之聯繫、參與、規劃、辦理及國際健保資訊之蒐集。
  5. 相關法令執行疑義之意見提供、重要訴訟案件之協辦與業務相關法規之彙編及印行。
  6. 本署業務宣導與人員專業培訓之規劃、辦理及評估。
  7. 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 承保組:
  1. 承保政策與法規之擬議、作業規則及標準作業流程之研訂。
  2. 保險費與滯納金之核計、徵收、催收、銷帳、行政執行及報列呆帳作業之規劃。
  3. 保險憑證之規劃及管理原則之研訂。
  4. 承保資料檔與作業系統之規劃及健保紓困基金貸款業務之規劃。
  5. 投保單位或保險對象承保事項查處與投保金額查核原則之研訂及違法案件之移送。
  6. 承保業務之研究發展、統計分析及技術促進。
  7. 其他有關承保事項。
  • 財務組:
  1. 財務政策與法規之擬議、作業規則及標準作業流程之研訂。
  2. 保險費率之精算、投保金額調整之擬議、健保財務收支之研析及各項健保政策財務收支影響之分析。
  3. 保險資金與安全準備之運用及資金運用收益之統計。
  4. 代辦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之收回及代位求償請款之辦理。
  5. 政府補助款、保險收入及醫療費用之撥付。
  6. 保險財務之現金、有價證券、票據之出納保管登記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7. 財務業務之研究發展、統計分析及技術促進。
  8. 其他有關財務事項。
  • 醫務管理組:
  1. 醫務管理政策與法規之擬議、作業規則及標準作業流程之研訂。
  2. 醫療費用總額協定之擬議及各部門醫療費用總額之管理。
  3. 醫療支付制度之規劃與醫療給付項目之收載、核價等支付標準之擬訂及協商。
  4. 醫療費用申報與支付業務之規劃、醫療費用欠費催收及報列呆帳之規劃、處理。
  5.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業務、山地離島與偏遠地區醫療業務之規劃及管理。
  6.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醫療給付或保險對象領取保險給付查處原則之研訂及違法案件之移送。
  7. 醫務管理業務之研究發展、統計分析及技術促進。
  8. 其他有關醫務管理事項。
  • 醫審及藥材組:
  1. 醫療服務審查、藥品與特殊材料政策、法規之擬議、作業規則及標準作業流程之研訂。
  2. 醫療服務審查人力、規範、作業之研訂及管理。
  3. 電腦自動化審查及檔案分析審查之研訂。
  4. 醫療服務品質指標、監控、輔導及資訊公開之研訂。
  5. 藥品之收載、核價、交易價格之調查、調整或品項之刪除及費用之監控。
  6. 特殊材料支付品項之收載、核價、價格調查、調整之研訂及費用之監控。
  7. 醫療服務審查、藥品、特殊材料業務之研究發展、統計分析及技術促進。
  8. 其他有關醫審及藥材事項。
  • 資訊組:
  1. 資訊系統與資訊安全之整體規劃、設計、推動、維護、檢討評核及教育訓練之籌辦。
  2. 電腦軟硬體設備、資料庫、整體網路之建置、規劃及管理。
  3. 電腦設備、網路之使用效率評估、監控、分析及調整。
  4. 電腦主機與其週邊設備之操作、管理、維護及故障處理。
  5. 保險憑證資料管理中心之建置、營運及維護。
  6. 內、外部整合性資訊平臺之規劃及管理。
  7. 資訊業務之研究發展、統計分析及技術促進。
  8. 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 秘書室:
  1. 綜理本署文書、檔案、印信、出納、採購、庶務及財產管理。
  2. 國會聯絡及公關業務。
  3. 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 人事室:掌理本署人事事項。
  • 政風室:掌理本署政風事項。
  • 主計室:掌理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承保業務組

  1. 承保業務之受理及執行。
  2. 保險對象與投保單位之輔導、查核作業之執行及行政救濟事件之辦理、保險憑證之核發。
  3. 保險費、滯納金及罰鍰之收繳、欠費之催收、訴追、報列呆帳相關作業之辦理。
  4. 為民服務與輔導納保作業之執行及健保紓困基金貸款業務之辦理。
  5. 醫事服務機構申請特約作業、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輔導、查核與違規案件之核處及行政救濟事件之辦理。
  6. 醫療費用核付業務之執行、醫療費用欠費催收及報列呆帳之處理。
  7. 醫療品質提升業務與其他本署業務之執行及技術促進。
  8. 其他有關各區業務組事項。

[10]

歷任首長

任別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中央健康保險局 總經理
1 葉金川[11] 1995年1月1日 1998年2月9日
2 賴美淑[12] 1998年2月10日 2001年2月14日
3 張鴻仁[13] 2001年2月15日 2004年6月20日
代理 劉見祥[14] 2004年6月21日 2004年7月21日
4 劉見祥[15] 2004年7月22日 2006年12月17日
5 朱澤民[16] 2006年12月18日 2009年6月5日
代理 李丞華[17] 2009年6月6日 2009年9月9日
6 鄭守夏[18] 2009年9月10日 2009年12月31日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局長
1 鄭守夏[19] 2010年1月1日 2010年7月31日
2 戴桂英[20] 2010年8月1日 2012年9月3日
3 黃三桂[21] 2012年9月4日 2013年7月22日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署長
1 黃三桂[22] 2013年7月23日 2016年5月19日
2 李伯璋[23] 2016年5月20日 2023年2月5日
3 石崇良[24] 2023年2月6日 現任

参考資料

  1. ^ 副署長龐一鳴.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3-26
  2. ^ 副署長陳亮妤.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9-26
  3.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102年6月19日
  4. ^ 臺北業務組:服務轄區、辦公室地點及時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8-29
  5. ^ 北區業務組:辦公室地點及時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11-29
  6. ^ 中區業務組:辦公室地點、時間及電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11-29
  7. ^ 南區業務組:辦公室地點、時間及電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11-29
  8. ^ 高屏業務組:辦公室地點、時間及電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8-09
  9. ^ 東區業務組:辦公室地點、時間及電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9-27
  10. ^ 組織與職掌.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12-12-22. 
  11. ^ 第1任總經理葉金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12. ^ 第2任總經理賴美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13. ^ 第3任總經理張鴻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14. ^ 代理總經理劉見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15. ^ 第4任總經理劉見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16. ^ 第5任總經理朱澤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17. ^ 代理總經理李丞華.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18. ^ 第6任總經理鄭守夏.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19. ^ 第1任局長鄭守夏.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20. ^ 第2任局長戴桂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21. ^ 第3任局長黃三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22. ^ 第1任署長黃三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1
  23. ^ 第2任署長李伯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7-12
  24. ^ 署長石崇良.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04-0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