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朝称制

临朝称制是指古代中国日本东亚国家君主制时代由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女性统治者代理皇帝朝鲜越南琉球等国称国王日本天皇)执掌国政[1]。如果男性代理国政称摄政监国。临朝称制由中国西汉时的吕后所开创,自有临朝称制以来,基本所有皇朝都有此现象,惟独明朝未有一位皇太后在皇帝年幼時进行临朝称制(但萬曆帝年幼繼位,李太后亦有代為攝政,重用張居正), 这与自明太祖所制定的《皇明祖训》有着密切的关系。

詞源

「臨朝」為處理國政,如天子臨朝或太后臨朝。「稱制」為行使天子的職權,如《後漢書·卷三·肅宗孝章帝紀》:「帝親稱制臨決,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議奏。」在詞源上皆無女主政治的含意。太后臨朝始於戰國時期,正式形成為一種女主政治在西漢呂后之時,東漢開始制度化。儒家荀子一派將女主、詐臣、貪吏稱為「三亂」[2],南宋以後以朱熹的新儒學,也呼應荀子的看法,故影響明清兩代。在此之前,女主政治是中國傳統宗法制度及尊母傳統下作為男權政治的補充或權宜,是被儒家為主的士大夫所接受的。女主政治因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參與方式,僅有太后及太皇太后等級且直接參與政事才稱為臨朝稱制或臨朝聽政,如間接參與則稱為「干政」或「預政」,皇后參與政事與太子監國相同,因成年皇帝仍在,並不稱為臨朝稱制,皇后直接參與稱為「擅權專政」或「聽政代政」,間接參與稱為干政、預政或賢后、諫正。[3]

临朝即“当朝处理国政”之意[4];从秦始皇开始皇帝的命令专称“”、“”,布告公文称“诰”,后妃掌权后代理皇帝职责,其命令自然上升到皇帝的级别,所以叫“称制”,即“行使皇帝权力”之意[5];两者合称,即临朝称制,该词在正史中最早出现于班固的《汉书·高后》:“惠帝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

历史上的临朝称制

注释

  1. ^ 应神天皇以前的日本历史有争议。

参考文献

引用

  1. ^ 王俊良,《中国历代国家管理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ISBN 7206039839),第1783页(该书定义只提到了皇太后,而没有提到皇后太皇太后)。
  2. ^ 《荀子‧強國》篇謂:「……女主亂之宮,詐臣亂之朝,貪吏亂之官。」
  3. ^ 以上部分參考杜芳琴,《中國歷代女主與女主政治略論》,頁35~37;鮑家麟,《中國婦女史論集四集》,臺北:稻鄉出版社,1977。
  4. ^ 见《辞源》(商务印书馆)“临朝”条。
  5. ^ 见《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源》(商务印书馆)“称制”条。

来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