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任 (香港公務員)

(重定向自二級行政主任

行政主任職系(英語:Executive Officer Grade縮寫EO)俗稱行政官,是香港公務員架構其中一個職系。行政主任是專業管理人員,特別擅長資源和系統管理。他們會被調派到各個政府部門或決策局工作,肩負多類職務。

入職條件

最初級的行政主任職位是二級行政主任,入職條件為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者同等學歷,在綜合招聘考試中的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及在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者同等資歷。

於1979年10月1日前,行政主任職系的入職條件為「大學入學試」資格[1],即香港高等程度會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指定成績。

此外於政務及行政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中,中文及英文寫作(個案處理)試卷中取得合格成績,並通過三個回合的面試。最後,申請人於獲聘時須為香港永久居民及在香港居住滿七年。

職責範圍

行政主任職系的主要職能如下:

  • 人力資源管理 - 包括人力策劃及接任計劃、招聘、晉升、工作表現管理、培訓及發展、品行及紀律等人力資源管理職能。
  • 財政資源管理 - 包括規劃、分配和管理財政資源,以及控制收支情況,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 行政支援 -
    • 一般行政 - 提供多項行政服務,包括辦公地方的安排、樓宇管理、部門交通服務等。
    • 政策支援 - 協助蒐集背景資料、匯報和分析資料,以及與有關各方聯絡,以便制定政策。
  • 系統/項目規劃與發展 - 包括內部審計及系統發展職務,及協調工程項目的規劃和推行。
  • 直接為市民提供服務、委員會和議會支援服務,以及活動統籌 包括提供發牌和註冊服務、調查投訴個案、處理市民查詢、為委員會和議會提供秘書支援服務、為活動及選舉提供行政及後勤支援等 。

編制

  • 高級首席行政主任(SPEO)(首長級薪級表第2點)
  • 首席行政主任(PEO)(首長級薪級表第1點)
  • 總行政主任(CEO)(總薪級表第45至49點)
  • 高級行政主任(SEO)(總薪級表第34至44點)
  • 一級行政主任(EOI)(總薪級表第28至33點)
  • 二級行政主任(EOII)(總薪級表第15至27點)

外部連結

參見

  1. ^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1989年5月24日) (PDF). [2018年6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