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佐治(1904年10月9日—1962年8月10日),字秉倫。廣東省高要縣銀江鄉坑塘村人。民國37年(1948年)在商業團體南區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何佐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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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字秉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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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4年10月9日(甲辰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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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62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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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廣東省高要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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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張飛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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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 父何啟熙[1];母鄧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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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 祖父何文輝、祖母伍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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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最新海商法釋義》、《中國冤獄賠償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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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復旦大學文學士
- 上海東吳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 廣州市商會常務理事,廣州《民族日報》經理,香港《時事晚會》經理,全國商會協會常務理事,港、澳、滬新亞酒店總經理
- 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委員
- 民國51年8月10日病故[3]
參考文獻
- ^ 《何啟熙先生哀思錄》
- ^ 「何佐治先生自述」,《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33輯,第113頁
- ^ 職業團體商業南區選出之立法委員何佐治於民國51年8月10日病故,依法註銷其名籍,(51)台統(一)義字第3009號(51.09.21),《總統府公報》第136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