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庭流(1895年—?),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最新支那要人传》中的何庭流照片

生平

陕西乾县人。早年赴日本留学。1926年回国,入吴佩孚幕任外交科长。后任天津市政府秘书,河北省政府秘书,天津市政府总务厅厅长,冀察政务委员会参议,北京市政府顾问。期间曾参与暗杀于学忠,被于挫败。[1]华北事变后,投降日本,1937年任“北京地方维持会”委员,北京警察局顾问。从1938年起,任“华北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参事、“日华经济协议会”专门委员、“东亚文化协议会”常任理事等。1940年3月,参加汪精卫国民政府,任农矿部常务次长。1941年8月,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宪政实施委员会委员。1942年5月,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其后生平不详。[2]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