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秉清(15世紀—16世紀),體乾江西南昌府奉新縣下坊人[1]明朝政治人物。

余秉清
大明黃州府同知
籍貫江西南昌府奉新縣
字號字體乾
親屬(子)正德九年進士余禎
出身
  • 成化十三年丁酉科舉人

生平

余秉清是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江西鄉試舉人,授揚州推官,調武昌推官,再轉楚雄通判,為政公平明恕,所至得人民愛戴之,陞石屏州知州,當時雲南用兵,軍餉充斥,他措置得當,配合時機,又奉命安撫流民,救活數千人,政務餘暇則向諸生口授經義,使他們依次背誦,文風丕變,以卓異遷黃州同知,不久因病辭官,父老都遮道乞留[1][2]

引用

  1. ^ 1.0 1.1 同治《奉新縣志·卷九·人物志二 舉人》:明……成化十三年丁酉 余秉清 字體乾,下坊人,授揚州府推官,改武昌,尋遷楚雄府通判,用法公恕,所至人愛戴之,擢知石屏州,時滇方用兵,軍餉充斥,秉清措置悉合機宜,嘗奉檄撫安流民,全活者數千人,以卓異當遷遽引疾歸,父老遮道乞留,為慰而遣之。幼聰慧,善屬文,持身嚴正以名節自勵,故蒞官咸有所建立。子禎,正德間官兵曹,以議禮死於諫。
  2. ^ 乾隆《石屏州志·卷三》:知州……明……正德年……余秉清 江西奉新人,舉人,陞黃州府同知……名宦……余秉清 江西奉新舉人,政務休養,暇日口授經義,令諸生以次誦說,文體丕變,有題詠傳於時。

參考文獻

  • 同治《奉新縣志》·卷九·人物志二 舉人
  • 乾隆《石屏州志》·卷三
官衔
前任:
屠熙
明朝武昌府推官
正德年間
繼任:
張以莊
前任:
洪恩
明朝石屏州知州
正德年間
繼任:
費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