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鴻圖

清朝官员
(重定向自俞鸿图

俞鸿图(?—1734年三月十二),字麟一浙江海盐人。清朝官員。

生平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进士雍正十年(1732年),選庶吉士散館編修,升侍讀日講起居注官[1],曾因查嗣庭案獲罪[2],出任河南学政。小妾林氏將他的試題外洩。雍正十一年(1733年)河東總督王士俊弹劾俞鸿图纳贿营私,雍正帝遣俞父俞兆晟同僚戶部左侍郎陳樹萱前往河南會同山西、河南的河東總督審理,查明屬實。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十二日被判斬立決[3][4]民間有傳言,俞鸿图被腰斩,將死時還在地上用血連書七個「慘」字。[5]此說流行甚廣,甚至影響到電影情節的模倣。今人林涛的历史通俗读物《正说清朝三百年》書中聲稱,俞鸿图是中國最後一位處以腰斬的政府官員,監斬人是侍講學士鄒士恒

依据《清史稿》和《清史编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俞鸿图被判斩立决[6],應該是斬首而非腰斬,但也有人[谁?]提出腰斩亦屬斬刑之一種,但没有关于雍正皇帝废除腰斩的记载。

参考文献

  1. ^ 《清實錄雍正朝實錄》45癸未條
  2. ^ 《清實錄雍正朝實錄》50庚辰條:河南学政俞鸿图、原系查嗣庭案内获罪之人。
  3. ^ 清史稿·本纪九·世宗本纪》:(雍正十二年三月)戊戌,河南学政俞鸿图以婪赃处斩。
  4. ^ 《清史稿·列传八十一·王士俊》:(雍正)十一年,(王士俊)疏劾學政俞鴻圖納賄行私,命侍郎陳樹萱按鞫,得實,鴻圖坐斬。
  5. ^ 薛福成《庸庵筆記》:「余幼居無錫西溪上外家顧氏宅中,其右鄰秦氏,亦巨宅也。父老嘗告餘曰:「此前福建學政俞鴻圖舊宅也。雍正午間,俞君督學閩中,關防頗嚴,操守亦慎。每扃試之日,戒其僕從分值內外,毋得擅自出入,將以絕傳遞之弊。乃其妾與僕勾通,作姦犯科。每傳遞之文,即貼在俞君背後補褂之上,僕役輕往揭取,授之試士,而俞君不覺也。久之,考取益濫,遠近大嘩,為言路所彈劾。上遣侍講學士鄒升恆往代其任,並令將俞君腰斬。鄒君即為監斬官。而鄒君與俞君本兒女姻親,以懾於天威,不敢漏洩。俞君倉猝受刑,及赴市,方知之。劊子手於腰斬之犯,向索規費,得費則可令其速死,不得則故令其遲死。俞君既斬為兩段,在地亂滾,且以手自染其血,連書七慘宇。其宛轉求死之狀,令人目不忍睹。鄒君據實奏陳,上亦為之惻然,遂命封刀。從此,除腰斬之刑者,蓋白俞君止也。俞君既死,其宅鬻於他人,居之者多不利,至今已七八易主矣。前歲,宅主某君正在浴室,忽見半段血人滾出,一驚而絕。其厲氣之未散,可知矣。」父老之言蓋如此。夫傳聞之說,能否翔實無誤,固未可知.然其鬼往往見形,且居之者皆不昌,則餘固聞之已熟,殆非虛語也。」
  6. ^ 《清實錄雍正朝實錄》51丙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