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元珙(1584年—1639年),賦汝三蘭浙江绍兴府上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倪元珙
大明光禄寺寺丞
籍貫浙江上虞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賦汝,號三蘭
出生萬曆十二年(1584年)十月七日
浙江上虞縣
逝世崇禎十二年(1639年)三月二十九日
浙江上虞縣
出身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
  • 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1]。刑部观政,三年授祁門縣知縣,五年改歙縣知縣,崇祯元年(1628年)考选,擢授廣西監察御史。巡视卢沟桥,二年告病。四年起补江西道御史,巡视中城,又巡按江西,六年督学蘇松。十年考察,以不称职降二级为光禄寺録事,十一年升行人司左司副,奉命治理益藩丧事,事竣归里,寝疾五月,去世前十日升光禄寺丞。

家族

曾祖倪鎧,號抑庵,举人、南城知县。祖倪應蕲,號南望,封知县。父倪深,號静源,封文林郎广西道御史。母王氏,贈太孺人;继母俞氏,封太孺人。從弟倪元璐,與元珙舉同榜進士,官至戶部尚書

引用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倪元珙,三蘭,诗一房,戊戌十月初七日生。上虞人。戊午十六名,會五十六名,三甲二百八十四名。刑部政,癸亥授祁门知县,乙丑调歙县,戊辰考选,授广西道御史,巡视卢沟桥,己巳告病,辛未補江西道,巡视中城,巡按江西,癸酉口口口口,丁丑降光禄寺都事,戊寅升行人司左司付,己卯升光禄寺丞,卒。曾祖鎧,举人、知县。祖應蕲,封知县。父深,口左、封文林郎广西道御史。

参考文献

  • 民国修《浙江上虞横山倪氏宗谱》
  • 倪元璐《光禄寺寺丞先兄三蘭府君行狀》
官衔
前任:
王用霖
赣州举人
明朝直隸祁門縣知縣
天啓三年(1623年)上任
繼任:
朱大雅
桐乡举人
前任:
戴東旻
明朝歙縣知縣
1625年-1628年
繼任:
葉高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