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加拿大

兩加拿大(英語:The Canadas)是存在於1791年至1841年英國殖民地上加拿大下加拿大的統稱。該二省是加拿大殖民史上的英國殖民地。

上加拿大省
下加拿大省
Provinces of Upper and Lower Canada
聯合王國殖民地
1791年—1841年
Flag of 兩加拿大
聯合傑克旗
(左為1801年前版,右為1801年後版)[1][2]

  上加拿大範圍
  下加拿大範圍
  今加拿大領土
首府
政府
 • 类型君主立憲制
君主 
• 1791年-1820年
喬治三世
• 1837年-1841年
維多利亞女王
立法機關上、下加拿大議會
• 上議院
立法局
• 下議院
省議會
歷史 
1791年12月26日
1841年2月10日
貨幣加拿大磅英语Canadian pound£
(與英磅匯率固定)
前身
继承
魁北克殖民地
加拿大省

兩加拿大中的二省皆成立於1791年,當時英國國會通過憲法法案,將其前身魁北克省一分爲二,以渥太華河為兩省自然邊界。

1841年,時任加拿大總督省督達拉謨勛爵英语John Lambton, 1st Earl of Durham發表《英屬北美事務報告》後,加拿大從此合爲一體。他的報告内提出多項建議,其中就有將加拿大合爲一體的「加拿大聯盟」(Union of Canadas)。英國國會根據他的建議,在1840年通過《1840年英屬北美法案英语Act of Union 1840》,該法案於1841年生效,加拿大完成統一,合并爲加拿大聯合省

術語「上」(Upper)和「下」(Lower)本指二省相對聖勞倫斯河源頭的位置。

歷史

二省初立

1791年,隨著《1791年憲法法案》的通過,兩殖民地省成立。由於美國獨立戰爭時期保皇黨居民的湧入,魁北克省被分爲二省。上省的創建是爲了讓保皇黨居民適應,他們希望能有一個以英國制度與本法為模式的殖民政府。相反,下省則保留了《1774年魁北克法令》所保障的大部分法屬時期的法國機構,如法國的殖民法律及民主體系。

二省統一

1838年,達拉謨勛爵英语John Lambton, 1st Earl of Durham被派往加拿大調查當地發生叛亂之因,他爲此的報告建議聯合王國政府應該讓二省歸於統一,並建立一個對當地負責任的政府。英國國會很快便根據該建議采取行動,並通過《1840年英屬北美法案英语Act of Union 1840》。該法案於隔年生效,上下省統一爲加拿大聯合省。然而,該法令並未根據建議管理及建立當地的「負責任」的政府,只是到1848年才出臺。

參看

參考資料

  1. ^ Early flags. Government of Canada. [2021-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2). 
  2. ^ Royal Union Flag. The Flags of Canada. [2021-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