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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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球(1392年—1443年),字廷振,號两溪,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縣人。明朝官員。
劉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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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明翰林院侍講 | |
籍貫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廷振 |
諡號 | 忠愍 |
出生 |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 江西安福縣 |
逝世 | 正統八年(1443年) 京師 |
親屬 | 劉鉞(長子)、劉釪(次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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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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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永樂十九年(1421年)進士。授禮部主事。經胡濙推薦,侍經筵,參修《宣宗實錄》,改任翰林侍講。[1]正統六年(1441年),上疏反對麓川之役,并指出瓦剌野心勃勃,終成禍患。正統八年(1443年),應詔上言,涉及麓川之失,得罪宦官王振,又經欽天監正彭德清挑撥,王振大怒,羅織罪名將劉球投入詔獄,并授意指揮馬順將其肢解而死。[2]
劉球死後數年,瓦剌果然入寇,英宗不顧群臣反對,率軍親征,經土木之變後被俘,王振被殺。景帝憐惜劉球忠心,追贈翰林學士,謚忠湣,并在其家鄉立祠祭祀。[3]《明史》有傳。
後世
劉球有二子劉鉞、劉釪,皆專心好學,躬耕養母。劉球獲得平反撫恤之後,兄弟二人方才參加科舉,先後中進士。劉鉞官至廣東參政,劉釪官至雲南按察使。[5]
註釋
- ^ 《明史·列传第五十》:劉球,字廷振,安福人。永樂十九年進士。家居讀書十年,從學者甚眾。授禮部主事。胡濙薦侍經筵,與修《宣宗實錄》,改翰林侍講。
- ^ 《明史·列传第五十》:初,球言麓川事,振固已銜之。欽天監正彭德清者,球鄉人也,素為振腹心。凡天文有變,皆匿不奏,倚振勢為奸,公卿多趨謁。球絕不與通。德清恨之,遂摘疏中攬權語,謂振曰:「此指公耳。」振益大怒。會璘疏上,振遂指球同謀,並逮下詔獄,屬指揮馬順殺球。順深夜攜一小校持刀至球所。球方臥,起立,大呼太祖、太宗。頸斷,體猶植。遂支解之,瘞獄戶下。璘從旁竊血裙遺球家。後其子鉞求得一臂,裹裙以殮。順有子病久,忽起捽順發,拳且蹴之曰:「老賊,令爾他日禍逾我!我,劉球也。」順驚悸。俄而子死,小校亦死。璘,字德文,高郵人。有孝行。獄解,遂歸,不復出。
- ^ 《明史·列传第五十》:球死數年,瓦剌果入寇。英宗北狩,振被殺。朝士立擊順,斃之。而德清自土木遁還,下獄論斬,尋瘐死。詔戮其屍。景帝憐球忠,贈翰林學士,謚忠湣,立祠於鄉。
- ^ 鄒守益,〈壽姚君鵬程序〉,《東廓鄒先生文集》卷一
- ^ 《明史·列传第五十》:球二子,長鉞、次釪。皆篤學,躬耕養母。球既得恤,兄弟乃出應舉,先後成進士。鉞,廣東參政;釪,雲南按察使。
延伸阅读
[编]
- 《國朝獻徵錄·卷之十九》,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