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日升
劉日升(1552年—?),字爾湛、扶生,號明自[1],江西吉安府廬陵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劉日升 | |
---|---|
大明應天府府尹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廬陵縣 |
字號 | 字爾湛,號扶生 |
出生 |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五月十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謝氏,继娶曾氏 |
出身 | |
|
生平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江西鄉試第十六名,萬曆八年(1580年)聯捷庚辰科會試第九名,登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2][3]。兵部觀政,九年授永州府推官,丁憂归乡。十二年复授福州府推官[4],十三年充本省乡试同考官,十七年行取,升南京兵部主事,十九年调南京吏部主事,二十年升郎中,二十三年升官南京尚宝司丞,二十七年升南京尚宝司卿,三十二年九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三十四年八月升南京鸿胪寺卿,三十八年闰三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四十年十月升應天府府尹,四十一年八月引疾乞休[5]。年七十二卒,赠南京工部右侍郎,赐祭葬。所著有《愼修堂集》[6][7]。
家族
参考文献
- ^ 郭子章《蠙衣生传草》有《答刘明自京兆》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闽书》:日升字扶生,庐陵人。万历庚辰进士,选福州司理。摘发如神,有大姓杀人,而贿人代之,约妇其女而婿其子,日升语代者曰:「彼诈汝耳,汝身死,彼卒寒盟,安能泉下控之?」代者悔而泣,乃坐大姓。恶少调人妇,遇其夫,扼吭毙之,沉诸井,令妇诬其叔,曰:「是故与夫有仇。」狱久不决,日升呼妇前,从容好语,妇感动,日升怆然曰:「死者不复生,偿之果何益,但尸糜烂,诚可伤耳。」妇忽失口,「尸在井中,未毁也。」出之,面如生,遂伏法。又有妇杀夫而焚其舍,以火为解。日升谓火死者口有灰,取二彘一死一活焚之,果验,妇遂语塞。有僧利其师财,潜杀之,诬他僧,他僧不能辩。日升视其刀有匠名,呼问之,则其徒刀也,论如法。乡绅子为中表所毒,实假手于其婢,而反诬其妇。日升梦三毒虫在案傍,若有人呼杨六者,诘之,则药果市之杨禄,遂穷鞫抵罪。尝视篆古田,道逄负傀儡者,遽命缚之,曰:「而,盗魁也。」讯之,果然。人以问日升,日升曰:「吾貌得之耳。」藩库失藏金,日升视藏中有题壁,以问藏吏曰:「此老胥某手迹。」索其家,金果在也。其神明多类此。尝谓误入一蔬一果,见舆隶必三日怍,至其临事,人或规之,曰:「吾有口可泥封耶?」仕终应天府尹。
-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 ^ 《江西通志》:刘日升字扶生,庐陵人。万厯进士,知福州,讼狱繁嚣,悉厘其罔。洊歴京尹,洁淸自持。师事王时槐,学务实践,不事虚名,卒赠工部侍郎,赐祭葬。所著有《愼修堂集》。
- ^ 《吉安府志》:劉日升字扶生,號明自,廬陵人。萬歷庚辰進士,授福州推官,訟獄繁囂,悉釐奸雪罔,其法多載洗冤錄。歷升尚竇、鴻臚、太僕,至應天府府尹。通籍四十載,清介伉直不可私干。每引功令,與科臣爭職守,纠劾諸勋衛,不避權貴。其學務實踐,不事虛名。師事王時槐,又時與鄒元標等相参證。告歸後,杜門絕造請,留心里闬利病,郡邑有所興除,皆披誠以告。复邑學,廣社倉,舉鄉約,徵遞年,改折運,蠲租賑饑,弭盜善俗,一一皆其擘画。尤喜惟轂材品,護持善類。年七十二卒,詔贈南京工部右侍郎,祀鄉賢,本邑特建專祠。所著有《慎修堂集》。参通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李寀 |
明朝福州府推官 萬曆十二年任 |
繼任: 李叔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