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芳 (萬曆進士)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2],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行人,升湖廣道御史,巡按直隶,督长芦盐税。弹劾宦官魏忠贤,被削职归家。天启五年十二月,雲南道御史丘兆麟疏參禮部侍郎趙秉忠、原任湖廣道御史劉芳以黨附東林。得旨:趙秉忠久玷鄉評,依附權奸,躐躋端尹;劉芳委身邪黨,芟除正人,尚踞藩臬,都著削籍為民,當差仍追奪誥命。崇禎元年十二月,起補授河南道御史[3]。
引用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 ^ 道光《渭南縣志·卷四·選舉表》:劉芳 丙辰進士……(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
- ^ 道光《渭南縣志·卷十三·鄉賢傳》:劉芳,字爾聲,下邽里人,進士。仕行人,與魏大中同寓,以名節道義相砥礪,使衡、鄭二藩,謝絕筐篚;授湖廣道監察御史,劾遼左諸臣,陳屯田錢法四事皆報可,至劾史輔之姦,朝論尤壯之。巡視北城,劾興販中官任兆元等論如法,轂下肅然;巡視廠庫,舊例科院分日進署,姦商叢弊,芳同日進署,由是姦弊莫施。巡按直隸,督長蘆鹽課,陳鹽政六欸,皆切中時弊;又疏解鹽法,專委解官著為令,貧竈無累焉。山東經白蓮教亂,兵旱相仍,請免鄒滕七邑歲額,山左以安;魏璫干政,繼楊漣劾之,削籍歸……位起原官,奏章無存,惟條陳時政一疏在耳。
參考文獻
- 《江陕西通志》
- 《明憙宗实录》
- 道光《渭南縣志》·卷四·選舉表
- 道光《渭南縣志》·卷十三·鄉賢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