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聯合治理

區域聯合治理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于2016年所提出的主張,目的在於讓地方分權,中央放權,調整中央地方權責及財源分配,以提高國家財政使用效率。此主張將臺灣依生活圈概念區分為跨縣市的大區域。[1][2][3][4]

區域範圍

北北基北桃
此區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北桃園[5]
南桃竹竹苗
此區包含:南桃園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6]
中彰投
此區包含: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6]
雲嘉嘉南
此區包含: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6]
高屏澎
此區包含: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6]
宜花東
此區包含: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5]
金馬
此區包含:金門縣連江縣[7]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1. ^ 蔡英文專訪》談:中央地方錢、權重分配 蔡:地方長大 中央放權. [2016-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0). 工商時報.2016-03-21
  2. ^ 蔡英文:區域聯合治理 縣市分四大區. [2016-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0). 好房網News.2016-03-21
  3. ^ 〈中部〉小英喊區域聯合治理 台中推路網跨彰投. [2016-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1).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6-03-22
  4. ^ 蔡英文:修《財劃法》 讓「地方長大」. [2016-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1). 蘋果日報.2016-03-21
  5. ^ 5.0 5.1 蔡英文:區域聯合治理 縣市分四大區. 好房網News. 2016-03-21 [2021-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0) (中文(臺灣)). 
  6. ^ 6.0 6.1 6.2 6.3 黃鐘山. 小英喊區域聯合治理 台中推路網跨彰投.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6-03-22 [2021-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0) (中文(臺灣)). 
  7. ^ 呂雪彗. 蔡英文專訪》談:中央地方錢、權重分配 蔡:地方長大 中央放權. 中時新聞網. 2016-03-21 [2021-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1)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