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慶祥(英語:Thomas Au Hing-cheung,1963年香港法律專業人士。1998年在香港獲得大律師資格,於天博大律師事務所(Temple Chambers)執業。2009年獲委任為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19年1月獲委任為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1]區慶祥曾為公民黨創黨成員,引起非全職法官能否參與政治組織的爭議,數月後區慶祥宣佈退黨[2][3][4]

簡歷

司法生涯

區慶祥曾處理多宗具爭議性的案件,包括2011年回流夫婦兒子居港權案[5][6]、2016年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的司法覆核梁國雄剪髮案[錨點失效]陳浩天的選舉呈請[7]和「831決定」的司法覆核案。[8]

參考資料

  1. ^ 委任司法人員. 政府新聞處. 2019-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7). 
  2. ^ 公民黨法官退黨. 太陽報 (香港). 2006-08-11 [2019-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19). 
  3. ^ 法官加入公民黨損害司法獨立. 文匯報. 2006-05-05 [2019-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5). 
  4. ^ 法律界:暫委法官應避嫌. 文匯報. 2006-05-05 [2019-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29). 
  5. ^ 移民加國回流夫婦為子爭身分證敗訴. 明報. 2013-01-01 [2020-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5). 
  6. ^ 移民加國生子回流 兒失居港權. 文匯報. 2013-01-01 [2019-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2). 
  7. ^ 參選立會被選舉主任DQ 陳浩天選舉呈請敗訴 法官區慶祥引釋法. 立場新聞. 2018-02-13 [2019-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8. ^ 【升職】高院法官區慶祥 獲委任上訴庭法官 曾處理 DQ 人大八三一司法覆核. 立場新聞. 2019-01-11 [2019-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