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报警闪光灯

(重定向自双闪灯

緊急車輛警示燈,是指安装在车辆上的一个或多个警示灯,用於當駕駛員希望向其他道路使用者傳達他們旅途的緊迫性時,在靜止時提供額外的危險警告,或在執法情況下作為一種向另一名司機發出信號讓其停下來與警官互動的方法。這些燈可能是專用的警示燈,例如信標或燈條,也可能是改裝的備用照明燈,例如搖擺燈或隱藏燈,並且是汽車上任何標準照明(例如危險燈)的補充。通常,它們與警報器一起使用,以提高警示效果。

緊急車輛警示燈

在許多司法管轄區,使用這些燈可能會賦予用戶特定的法律權力,並可能要求其他道路使用者採取不同的行為,例如迫使他們將車停在路邊並讓出路權,以便緊急車輛可以暢通無阻。不同司法管轄區有關和限制使用這些燈的法律差異很大,在某些地區,非緊急車輛(例如校車)和半緊急車輛(例如拖吊車)可能被允許使用類似的燈。

緊急車輛警示燈是緊急車輛設備英语Emergency vehicle equipment的一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