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賣果菜小販

Costermonger,coster costard 是在英國倫敦與其他英國小鎮的街头販賣水果和蔬菜的小販。果菜小販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是無所不在的,即使在現代英国仍能在市场發現他們的蹤跡。像一般街頭賣者一樣,果菜小販會使用响亮的歌唱、吟诵,以引起人们的注意。蔬果攤販的推車可能會固定在於市场摊位中,或是可隨意移动的(以马拉車或人力独轮车的方式)。 本詞彙的來源出自costard (一种现已灭绝的中世纪品種蘋果[1])和 monger (小販).

Costers能满足中央市場對於大量食物的銷售需求(例如:史密斯菲尔德需要大量的肉类 ;Spitalfields偏好水果和蔬菜;比林斯盖特对鱼類的需求)。 成為果菜小販的成员资格,可以從他們衣著上披掛著大型圍巾辨識出來,這樣的圍巾被称为 kingsman。 他们對警察的敵意,可說是一個传奇。

该词现在通常用来描述流動攤販;[2] 有时這個詞彙的定義分为二種:藉由手推車、動物拉車販售果菜商品的小販、或是把商品放置在籃子中揹著到處兜售的小販。[1]

历史

 
水果和蔬菜的小販(1631)由 Louise Moillon繪製。

果菜小販至少從16世紀開始就已經存在在倫敦,在莎士比亚马洛的作品中都曾提及他們的存在。他们数量最多期间可能在维多利亚时代,在1860年當時当时據说有超过30,000個果菜小販的存在。 他们擁有相当令人厌恶的声誉,因為他们"生活习惯不良、大部分沒有金錢觀念、喜愛赌博、缺乏知識教育,无视合法婚姻仪式,以及他们使用一種特殊的俚语"(约翰‧卡姆登Hotten的, 在俚语词典,1859年). 果菜小販之間的競爭是惡名昭彰的:受尊重的"老前輩"在果菜小販社群中會被提選為「珍珠的国王和皇后」,用以维持相互競爭的果菜小販之間的和平。[3]

然而,如竊盜的犯罪實際上在果菜小販之間是相當罕見的,特别是在一個開放的市集中,他们往往會守望相助。即使是普通的竊賊,他們优先挑上的獵物往往是商店店主,而不是果菜小販,因為他们傾向街头正义的分配。所以果菜小販們對於警察公權力是极端憎惡的:

關於19世紀果菜小販們的活动和生活方式被全面收录於《倫敦的勞動和倫敦的貧窮》一書中,這本全四卷的著作中,選輯了亨利‧梅休經過充分研究後的文章。梅休描述了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在新捷徑街(New Cut)上,一條位於Lambeth區、泰晤士河南岸的街道:

 
伦勃朗's 販賣眼镜的街販,大约在1624-1626。

這就是1840年代的倫敦,但在19世纪末,果菜小販的數量逐漸地下降。但他们没有消失在街頭四處移動的販售方式,大概直到1960年,少數人依舊在當地傳統市場保有一席之地。 果菜小販的形象在音樂廳中被聲樂喜劇演員,諸如:艾伯特騎士、貝茜‧貝爾伍德和格斯艾倫活靈活現地表演出來。 在《福爾賽世家的傳奇故事》中,史维森福爾賽駕駛馬車載著艾琳福爾賽穿越1886年的倫敦街頭,馬車旁有一位果菜小販(書中名"惡棍")和他的女朋友搭乘的驢車,因為過於擁擠的交通因而翻車了。

劇作家約翰‧奧斯本的作品《回顧憤怒》(1956年)以反英雄主義的方式描述一位在街頭賣糖果的攤販。在电影版本中,更全面地描述街頭販售者的日常文化,例如種族偏見,憤怒的顧客和濫用公權力的官員。

果菜小販的造型风格

貝蒂‧梅在自傳《虎女人:我的故事》中描述了當時伦敦的果菜小販造型風格,以及當代社會氣氛。

「我常常陷入一陣突如其來的遗憾感當中,在我所熟知的Limehouse的街道上;女孩披掛炫麗的披肩,戴著裝飾著鸵鸟羽毛的頭飾,彷彿风中的雲彩一般。男人戴著帽子、丝绸圍脖,穿著亮黄色的尖頭靴子,他们認為這樣的打扮是种骄傲。我個人也十分尊崇這樣的招摇的炫耀。"[4]

合法性

倫敦的果菜小販的贸易合法性受到「都市警察委員會」監控管理。 如果他們屬於定點叫賣,也會受到當地的區公所管轄。 相關法條存在於《 大都市的街道行为1867年》的第六條目之中,內文闡述當货物阻撓人行道(騎樓)和街道的相關罰則。目前該條文已根據現代都市的狀況做出許多更新修正案。

参看

参考文献和来源

参考文献
  1. ^ 1.0 1.1 Quinion,迈克尔 (4月至2003年)。
  2. ^ Roberts, Chris,《重话轻說:在韻腳之外的原因》。
  3. ^ Chesney, Kellow
  4. ^ May. Betty。 (1929年) 《虎女人:我的故事》 (2014年重印版)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