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救援基金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英語:Taipei Women's Rescue Foundation),全名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簡稱婦援會,是一個台灣的基金會組織,前身為台灣婦女救援協會,於1987年8月由曹愛蘭、沈美真、廖碧英、郭吉仁等推動成立。
原稱 | 台灣婦女救援協會 |
---|---|
成立時間 | 1987年8月 |
創始人 | 王清峰、沈美真 |
類型 | 基金會 |
地址 |
|
產品 | 繪本、隨行杯、T-shirt、書籍 |
服務 | 家暴之受暴婦女及目睹暴力兒少心理輔導、個案輔導、法律諮詢、陪同服務、轉介安置等;家暴防治宣導及暴力預防教育推動;推動「慰安婦」人權運動及「慰安婦」文獻典藏、研究及教育推廣,並設有「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人口販運防制及被害人個案陪偵服務;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倡議立法及被害人個案服務、法律諮詢等 |
方法 | 倡議立法、個案服務、婦女培力、預防暴力教育、性別教育及人權教育…等 |
重要人物 | 董事長:葉德蘭 |
收入 | 49,009,737(2016) |
支出 | 49,057,527(2016) |
員工数 | 52(2016) |
目標 | 幫助受到性別暴力傷害的弱勢婦幼 |
口號 | 救援創傷 推動改革 |
使命聲明 | 倡議推動社會改革,服務充權弱勢婦幼 |
網站 | 婦女救援基金會 |
資訊來自官方公布消息 |
基金會宗旨:基於尊重生命價值及追求社會正義,致力於關心受到性別暴力壓迫及被忽略的弱勢婦幼,以倡議推動社會改革,以服務充權弱勢婦幼,讓其得以自立及自主,提升婦幼人權。
婦援會的成立被視為台灣婦女運動史上,結合性別平權意識的倡導與實際救援行動的里程碑。 30年來,婦女救援基金會不斷領先倡導議題,促成多項進步法案,同時提供被害人輔導、支持服務。 [1]。1988年9月申請成為基金會[2]。
歷史
婦女救援基金會的成立,起因為1980年代末期仍有的台灣雛妓問題。為了喚起社會大眾對於婦女被迫從娼問題的重視,臺灣人權協會、彩虹專案及婦女新知基金會及一些熱心的專業人士在1987年8月成立台灣婦女救援協會,並先後在1987年及在1988年1月9日,台灣婦女救援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彩虹婦女事工中心等團體共同發起「救援雛妓大遊行」(又稱為「華西街大遊行」)。這次的大遊行,除了為台灣社會進行一次深入的社會運動教育外,也促成媒體開始重視台灣的婦女運動,並且對於婦女運動有了正向的回應與報導。並經過結合立委與其它團體共同推動了《少年福利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法律來防範雛妓問題。2000年代之後,會務重點從救援被迫從娼的婦女脫離控制到關心台籍慰安婦、提供婚暴婦女服務、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及少年服務、數位性暴力被害人(被拍或被散佈性私密影像被害人)服務等。
婦女救援基金會拍攝的台籍慰安婦紀錄片《阿嬤的秘密:台籍慰安婦的故事》獲得1998年第35屆金馬獎最佳紀錄片,2015年拍攝台籍慰安婦紀錄片《蘆葦之歌》[3]。
活動
網路上時常有偷拍等私密影像外流,每個月相關案件超過20次,婦援會調查這些案件中,九成以上是女性,九成以上未滿30歲,目的多為要求復合或是報復。透過臉書散布佔了三成[4]。婦援會與立委尤美女於2018年8月6日舉辦公聽會,討論《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4]。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婦女救援基金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各種捐款方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LINE pay 捐款、捐點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婦女救援基金會的Facebook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