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 (香港)
(重定向自名譽資深大律師)
簡介
在香港,大律師累積十年經驗後,有機會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成為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 SC)。資深大律師在香港的地位,等同香港主權移交前的御用大律師(King's Counsel, KC/Queen's Counsel, QC)。所有在主權移交前已獲認許為御用大律師的香港大律師,在香港主權移交後全部自動獲得香港資深大律師的資格。
委任資深大律師時,首席法官會考慮其行內成就、貢獻、經驗等,絕非擁有年資便能順理成章獲得委任。而大多數資深大律師被委任時,年資已超過20年,獲肯定其出衆的才能及在行業中的專業地位。
至現時為止,香港只有一名名譽資深大律師——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人權學者陳文敏,他在2003年獲得名譽資深大律師的資格。
截至2022年7月,資深大律師共有103人(91男、12女)。香港大律師公會會根據資深大律師的執業年份列出排名。排首位的是身為民主派元老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1979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