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

江南的地區
(重定向自吳地

江浙地區,又稱地區,指中國一带,為地理泛稱。指代長江以南錢塘江以北的皖南苏南上海浙江以及周邊地區。

宋 分路图
根据不同标准划分的江南范围

清朝初年为江南省(今天江蘇上海安徽)和浙江省的合称(全祖望的《江浙兩大獄記》中记载的南山案发生在安徽的桐城) 。古时多指代今皖南苏南东北和浙江省。

今天主要是指長江以南的皖南、苏南、浙江上海等地区。

歷史

江浙地區古代長期在一個文化區內(主要為皖南蘇南浙江上海),經歷了先秦時期的吳國(吴),越國紹興、吴)和楚國、統一的三國時期東吳镇江建邺)、東晉建康)以及南朝(建康)、統一的五代時期的南唐(蒋州)和吳越國杭州)、北宋南宋(杭州)江南東路兩浙路元朝江浙行省(主要為浙江蘇南皖南上海)等。安徽人江蘇人浙江人上海人共同創造了吳越文化,並把江南建設成為中國最繁華的地區,有“文章锦绣地,温柔富贵乡”之稱。[1]

參看

參考

  1. ^ 张灵甫的中国式悲剧 - 读者文摘杂志(dzwzzz.com). www.dzwzzz.com. [2023-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