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時亮(1550年—1646年),字元亮,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吳時亮中式己酉科浙江鄉試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登進士,累官至山西督學道僉事。其時多處都興建魏忠賢生祠,太原縣令計畫倣效,他說:「附和魏忠賢求富貴,如遭非議怎樣?守正得禍並非壞事。」於是終止計劃[1]。之後他調任常鎮副使,歷任江西按察使、廣東布政使。隆武年間,他捐出十萬餉銀到福京,於程鄉遇險但力保不失,升任兵部右侍郎;不久回鄉後去世,虛歲九十七歲[2]。
子崇禎十三年進士吳景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