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錦花(1909年3月10日—1981年10月30日),臺灣新北市土城區人,半山人士,女權運動者,有「養女之母」的稱呼。

呂錦花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09年3月10日
日治臺灣桃園廳海山堡
逝世1981年10月30日(1981歲—10—30)(72歲)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09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81年)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学历臺北州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今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经历

生平

1909年3月10日生[1][2]。生於日治時期桃園廳海山堡,自小就被富商收為養女,疼愛有加,畢業於臺北州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今北一女中),後與嘉義望族陳尚文結婚,先後至日本再轉中國大陸發展[1][3]

戰後返台,妻以夫貴的呂錦花參與政治,在政壇、婦運與社會服務中常見其身影,先後擔任過臺北市議會議員(1950年-1953年)、臺灣省議會議員(1960年-1968年),並且參與臺灣省婦女會、婦聯會等婦女團體,成為當時推動婦女運動的領導人之一[3][4],還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1]

戰後的台灣人民生活困苦,窮苦人家送養女兒給他人的事件增多,但養女待遇很差,虐待、強暴,逼迫為娼時有所聞[5][6]。由於出身背景使然,激起呂錦花關懷受虐養女的意識[3]。1951年,臺灣省議會第一屆第二次大會時,呂錦花提出如何保護養女,其後便由她出面邀集婦女界、法律專家、警政單位等會商,經過半年時間的籌畫,終於在同年的7月24日,於臺北市中山堂成立臺灣省保護養女運動委員會,掀起1950年代保護養女運動[7]。根據一項統計顯示,在臺灣省保護養女運動委員會成立十四年後,也就是到1965年8月底為止,處理解決有關養女問題的案件,總數已達5510件[5]

該會自第四週年開始,都會舉辦養女集團結婚,呂錦花除擔任女方主持人外,還自掏腰包為她們添購嫁妝,有如自己嫁女兒般[5]

1969年2月11日,內政部在台北公會堂表揚四位從事社會慈善事業人士,分別為孫理蓮高甘霖、呂錦花、石清,由徐慶鐘部長主持典禮[8]

1981年10月30日去世[1][2]

軼事

  • 郭國基回憶,呂錦花選舉時得婦女票不多,尤其婦女幹部們忌妒她的很多[9]
  • 李敖表示呂錦花曾幫一位黃姓女學生徵男友,但表達說沒有認真要結婚的男性與其寫情書,倒不如贊助學費就可[10]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歷屆諮議員簡介 呂錦花. 臺灣省諮議會. [2013-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2) (中文(臺灣)). 
  2. ^ 2.0 2.1 胡健國. 《近代華人生卒簡歷表》. 台灣: 國史館. 2003-12-01. ISBN 9570158700 (中文(臺灣)). 
  3. ^ 3.0 3.1 3.2 臺灣女人 養女之母─呂錦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013-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中文(臺灣)). 
  4. ^ 歷屆議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臺北市議會
  5. ^ 5.0 5.1 5.2 鄭懿瀛. 保護養女運動. 國家文化資料庫. [2013-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2) (中文(臺灣)). 
  6. ^ 沈美眞. 《台灣被害娼妓與娼妓政策》. 台灣: 前衛出版社. 1990 (中文(臺灣)). 
  7. ^ 范情 等. 《女人屐痕: 台灣女性文化地標》. 台灣: 女書文化出版社. 2006-06-05. ISBN 9570158700 (中文(臺灣)). 
  8. ^ 表揚從事慈善事業 內部將頒獎狀 孫理蓮等四人. 《聯合報》. 1969-02-04 (中文(臺灣)). 
  9. ^ 郭拔山. 《郭國基選壇馳騁錄》. 台灣: 大舞台書苑. 1977 (中文(臺灣)). 
  10. ^ 李敖. 《萬世生表》. 台灣: 李敖出版社. 1993-01-01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