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廷用(1482年—1534年),字子賢,號八公,湖廣岳州府華容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周廷用
大明江西按察使
籍貫湖廣岳州府華容縣
出生九月二十三日
逝世嘉靖十三年甲午
配偶娶沈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湖廣鄉試第八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進士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六名進士[1][2]。授宣城县知县,十一年十月选授陕西道試監察御史,十四年巡按贵州,十五年十一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嘉靖二年七月进福建右参议,四年七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九年七月升江西按察使,三载入觐铨部,都御史汪鋐首摘黜之。嘉靖十三年甲午卒,年五十三。

家族

曾祖周文誠;祖父周思晉;父周均昂,母傅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 孫宜《江西按察使周公廷用传》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