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唐会要》,北宋王溥撰,成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会要。
《唐會要》乃續蘇冕《唐九朝會要》與崔鉉、楊紹復等撰《續會要》而作,专门记录唐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政制沿革,自「帝號」始,以「四夷」終,共分514事目;细琐史事不能定目者,则錄於杂录,附于各条之后。此書与《通典》有许多相似之处,而于唐代制度记载更为详备。文中又载苏冕驳议,义例该备,足资考证,“于唐代沿革损益之制,极其详核”。
《舊唐書》有大量的史料,如〈音樂志〉、〈天文志〉,皆來自《唐九朝會要》與《續會要》;有時《唐會要》記載有誤,《舊唐書》也跟著照搬照抄[註 1]。而且《唐会要》保存了《新唐书》、《旧唐书》未载的史实,由於《大唐起居注》、《大唐實錄》、《唐九朝會要》與《續會要》均亡佚,部分內容多靠此書保存。
《唐會要》原本在流传过程中残缺,今本根据清代乾隆時期整理本重印,全书100卷、514目,在不少條目下有“雜錄”;由于不分门,查阅不便,另有张忱石《唐会要人名索引》可供查考。
注釋
- ^ 如:《唐會要》卷四四“太史局”的“舊儀”,本應屬〈職官志〉,就被《舊唐書》寫進了〈天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