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訓(1898年8月11日—1938年4月28日),誨誠雲南省富民縣永定鎮人,陸軍中將,生於光緒二十四年農曆六月二十四日,抗日战争爆发后,带领部队奔赴前线,英勇杀敌,在臺兒莊大戰中殉國。


經歷[1]

  • 幼年喪父,家境貧寒,15歲賣身從戎,離家時,其母給他做了雙新布鞋,他捨不得帶走,偷偷留下家中給兄弟,自己穿著雙草鞋出門而去。 因他身材魁梧,作戰勇敢,被選入唐繼堯佽飛軍。當時龍雲任佽飛軍大隊長。父親為人忠厚,克己待人,深得軍中將士好評。
  • 1923年升任排長,娶武錫珍為妻。
  • 1927年,雲南發生六.一四事變,軍界的三個頭面人物爭當省主席,其中兩個將執掌實權的龍雲軟禁起來,脅迫讓位。龍雲的李氏夫人心急如焚,親筆修書,讓嚴家訓化裝冒險奔告盧漢,搬來救兵,及時解救龍雲脫險。龍雲任省主席後,破格提拔其為雲南省政府衛士大隊長。
  • 雲南省剿匪大隊長
  • 1931年,雲南步兵第三旅第六團團長
  • 國民革命軍第六十軍第183師541旅1082團少將團長
  • 1984年1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授予烈士榮譽稱號

事跡[2]

1937年10月,六十軍出征抗日時,本無他名字,但是,嚴家訓報國心切,一再向龍雲請求出征抗日。
嚴家訓說:從軍以來,內戰打過不少,但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此次日寇侵華,一定要讓我去打打侵略者。」
龍雲認為:嚴家訓要求出征殺敵心切,便同意他出征。但是,他是少將,理應調任旅長,可旅長已經安排滿了。
龍雲說:只好委屈你了,去擔任1082團團長。
嚴家訓說:我不是要當官,我是要出征殺敵,只要主席批准,我的意願足矣。

注释

  1. ^ 《中華著名烈士 第十七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編,第244頁
  2. ^ 《昆明文史資料選輯 第25輯 紀念護國運動八十周年專輯 抗日戰爭勝利五十周年專輯 一二·一運動五十》,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雲南省昆明市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編,第63頁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