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黨制
簡介
多党制又细分为温和多党制和粉碎多党制[1]。
溫和多黨制政黨體系由三個以上總數有限的、有實力取得國會議席的政黨組成。往往沒有任何一個政黨能夠贏得多數議席以單獨執政,常常是多個政黨組成聯合政府執政。由於具有規模的政黨相對固定,故聯盟模式也相對有限。這些國家多奉行比例代表制,代表性案例是以色列、德國、意大利、奧地利、瑞士、丹麥等。
在某些國家,幾個意識形態相近的大型政黨在選舉前會組成聯盟,一旦勝選將會聯合執政。在另一些國家,政黨在選舉前並不結盟,而在選舉結果公佈後,各政黨談判組成聯盟,擁有多數議席支持(至少是不被多數議席反對)的政黨聯盟組閣聯合執政。
粉碎多黨制由三個以上、數量不固定且政黨存在不穩定的多個政黨組成,黨派聯盟模式較無章法可循,政治情勢常常陷入混亂。相當多實行競爭性政黨制的發展中國家出現粉碎多黨制的特徵,局勢動亂往往以軍事政權或威權體制告終。
兩線制
一些較長期的結盟,也會令當地政局發展成「兩線制」,由兩個主要政治聯盟和陣營主導政壇,例如馬來西亞的希望联盟和國民陣線、香港的民主派和建制派。
兩線制指政黨體系由多個政黨組成,而政黨之間會結盟,發展成兩大政治聯盟(或稱政治派系、陣營),而政治聯盟以外的政黨,只有極有限的政治影響力。一般來說,兩個政治聯盟均有較明顯的意識形態差距,但一個聯盟以內各政黨也非全有共識,甚至發生同室干戈的現象。在此情況下,政治上會同時出現不少多黨制和兩黨制的特徵。香港就有兩線制的現象。拉丁美洲奉行總統制,因此競選時出現兩大政黨領導下的政治聯盟,如巴西和智利,總統選舉時政治意識形態的政黨結盟推舉一位總統候選人,但在國會選舉各自競選。
多黨制國家及地區
在歐洲有: 法國、 德国、 義大利、 荷蘭、 比利时、 盧森堡、 爱尔兰、 奥地利、 瑞士、 丹麦、 挪威、 瑞典、 芬兰、 冰島、 爱沙尼亚、 拉脫維亞、 立陶宛、 波蘭、 烏克蘭 捷克、 斯洛伐克、 斯洛維尼亞、 克罗地亚、 苏格兰等。
在亞洲有: 印度尼西亞、 菲律賓、 马来西亚、 印度、 巴基斯坦、 孟加拉国、 斯里蘭卡、 以色列等。
德國的多黨制吸取了以往威瑪共和導致納粹黨崛起的教訓,使其在選舉制度上實行聯立制,但同時設有5%的得票門檻以限制政黨進入議會的數目,現時一般在聯邦議院和州議會最多只有六至七個政黨。
荷蘭的多黨制反映在選舉制度上,國會二院採用的選舉制度是開放名單式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政黨得票率即決定了國會二院的席次比率。在2017年荷蘭大選中,國會二院的第一大黨自由民主人民黨獲得21.3%,第二大黨自由黨獲得13.1%,沒有任何政黨能單獨取得過半席次。
馬來西亞在多黨制之下,目前國會下議院形成四大陣營,即國民陣線、希望聯盟、國民聯盟以及砂拉越政黨聯盟。而东马尚有数个本土政党组成不同的聯盟。[2][3]馬來西亞的政局還牽涉民族及宗教等問題[2],所以聯盟以內政黨未有太多整合。但一般來說,國陣被視為經濟上較右翼,維護既得利益者和馬來民族,政黨成員黨之間巫統具有優勢領導地位,而希望聯盟的政治倾向则为中間偏左,主張改革和進步主義,成員黨之間的政治地位平等。
2020年香港民主派總辭前,香港立法會實行比例代表制選舉,出現粉碎多黨制及兩線制。
以粉碎多黨制而言,第一大黨民建聯在香港立法會所佔之議席比例不足全部議席的兩成,隨之為民主派的民主黨和公民黨。除了以上的政黨外,亦包括自由黨、新民黨、工聯會、人民力量、熱血公民以及其他獨立議員或「一人政黨」,如民協、社會民主連線等,這些政黨在議會只佔有一個席位。
以兩線制而言,香港政治生態主要可以分為民主派及建制派兩大陣營。前者爭取改革立法會的直選方式和選舉制度,廢除立法會功能界別,並爭取行政長官由一人一票選出,後者則對政制改革較為保守甚至反對,傾向政制維持現狀,維持和改革功能界別,並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民主派方面,整體上政綱比較傾向社會自由主義和進步主義,社會及經濟理念大多偏向左翼,不過由於以內也有不同,例如工黨及社會民主連線較為左翼,以基層政綱為主;民主黨及公民黨則較為向中間派靠攏,以中產選民和私人屋苑為主要對象。
建制派方面,整體上政綱比較傾向保守主義,社會及經濟理念大多偏向右翼,但分別最大的可算是民建聯、工聯會及自由黨。民建聯是「跨階層」政黨,支持者有原來的傳統左派工人及教師,也有鄉事派及商界支持,如中華廠商會,立場偏向右翼和中國民族主義,但支持票源主要是公屋住戶和基層為主,因主要是獲傳統左派的支持,故仍被稱為「左派」;工聯會以較偏左翼的政綱獲得選民支持,以工會會員為支持對象,但於整個建制陣營內都比不少建制派政黨還要親政府,除了民建聯外;自由黨則完全相反,經濟及社會理念均向保守主義和右翼靠攏,反對褔利主義,主張曾反對最低工資,其後支持較低的最低工資水平,但反對標準工時,建制派在道德議題上亦較為保守。即使所謂於建制陣營內也非一定完全支持特區政府的所有政策,例如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便是由當時自由黨臨陣倒戈,結果香港特區政府未能取得足夠票數通過而擱置立法,在過去,自由黨在民主派和建制派之間起協調作用。但自2016年,以張宇人、邵家輝為首的自由黨新領導層上任後,以田北俊為代表的“淺藍”派便被架空。這也標誌著自由黨的主流派系正在向傳統建制派靠攏。
参考文献
- ^ 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257. ISBN 7309036611.
- ^ 2.0 2.1 存档副本. [2014-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9).
- ^ 理性与非理性的两线制. malaysia people voice 大马人民之声. 2013-05-11 [2022-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4)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