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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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參事為明治時代初期府藩縣三治制所設官職,職位僅次於地方長官,相當於現今的副知事或幕藩体制中的家老。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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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大参事 |
假名 | だいさんじ |
平文式罗马字 | Daisanji |
1870年(明治三年),明治政府公佈藩制,於各藩增設大參事,由倒幕實力派擔任;並在各藩及府縣知事之遴選下出任當時集議院議員,推行藩政改革,幫助政府收回藩主政治權力[1][2]。
1871年(明治四年),實施廢藩置縣新政,廢除藩縣後,各府縣也廢止大參事官職,另設參事新職。
參考文獻
- ^ 袁昌堯、張國仁 『日本簡史』 (書林出版社、1996年)ISBN 9789575865993
- ^ 陳水逢 『日本近代史』 (台灣商務印書館、1988年)ISBN 978957050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