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其行政首长均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目前,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置2个直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