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童
事跡
據《三國史記》載,好童容顏美麗,受到父親寵愛,因而命名為好童。大武神王十五年(32年),好童前往沃沮,遇到樂浪郡東部都尉崔理,崔理看到他就覺得他並非普通人,而是北國神王之子,就想把女兒崔氏(通稱樂浪公主)嫁給他,好童當時並未答應。據說當時樂浪有鼓和角,會在敵兵入侵時自鳴。好童回國後,偷偷派人對崔氏說,如果要他答應婚事並依禮迎娶,就要把自鳴鼓角都割破,否則不會迎娶。於是崔氏拿利刀潛入武器庫中割破鼓面角口,並告知好童,好童就娶她為妻。後來好童勸父王出兵攻打樂浪,當時自鳴鼓角皆不再響,崔理不備,結果到高句麗軍攻至城下,崔理才知道自鳴鼓角皆破,於是把女兒殺死並投降。此事有另一說法,指好童與崔氏的婚事是大武神王為了滅樂浪而提出,讓兒子娶崔氏之後,待崔氏歸母國,破壞母國的自鳴鼓角,達到滅樂浪之目的[1]。
好童雖受父王寵愛,卻也因此受到嫡長子解憂之母元妃妒恨,擔心好童奪嫡,遂向大武神王進讒,指好童非禮她,大武神王起初不信,後來元妃聲淚俱下,說若無此事,她就自行伏罪,於是大武神王就相信了她的話,認為好童有罪。好童被冤枉,卻不解釋,別人問他,他就說如果解釋,就顯現母親之惡,並遺留擔憂給父王,是不孝的行為,於是以劍自刎而死[1]。
評價
《三國史記》作者金富軾認為,好童因受父親誤會而自殺,是執於小謹而昧於大義,有如春秋時期晉獻公嫡長子申生被驪姬陷害之事。他認為大武神王聽信讒言殺無辜的愛子雖然是不仁,但好童自殺也非無罪,是因為他這樣做是陷父親於不義,應該像舜那樣,小杖則受,大杖則走,才不致陷父親於不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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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1.0 1.1 1.2 三國史記 卷第十四 高句麗本紀第二 大武神王. [2017-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