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勝本墾號
姜勝本墾號全名竹塹大溪墘庄墾戶姜勝本,乾隆十六年由清政府核發給范姜殿高(姜殿存)的墾照。開墾範圍:東至東勢屋墘古路透溪(楊梅區營盤腳以東,今楊梅區上田里),西至林養田(上石牌,今新屋區石牌里),南至社仔溪,北至埔頂車路(觀音區泉州屋大堀坑,今觀音區大堀里)分水為界。共約三千六百九十公頃。
開墾史
范姜殿高率兄弟族人來此地開墾,起初以甲頭屋(今新屋區東明里一帶)為居住,由此向外開墾,但與社仔的凱達格蘭平埔族霄裡社人發生邊界糾紛,屢遭出草,死傷慘重,遂遷居今新屋區公所一帶,並興建公廳,當地人引為盛事,以客語稱其為「起新屋」,即新屋庄地名由來。而此「新屋」(五棟范姜老屋群中的范姜公廳)於1985年(民國74年)8月19日經內政部評定為第三級古蹟,是新屋區最珍貴之古宅。(註:客語「公廳」指祭拜祖先的祠堂。)
新屋開墾以范姜姓為大宗,二房范姜殿高來臺後,居於東明里上庄子社子溪邊。後來的三房范姜殿發掌祠堂以南至東明村,東勢至苦練腳上田心等地。四房范姜殿章掌理今祠堂以北,北勢至藍埔、石橋等地。范姜殿高、殿發、殿章來臺22年之後,長房范姜殿榮、五房范姜殿爵於1758年(乾隆23年)冬,奉雙親遺骨與家眷來臺。范姜殿爵分得祠堂前至石磊仔耕地,范姜殿榮得到甲頭屋至石牌嶺之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