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禮

(重定向自姜志礼

姜志禮立之同节直隸丹陽(今江蘇)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年(1576年)中式丙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進士,授建昌府衢州府推官,入為大理寺評事;升任刑部員外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擔任泉州府知府,升廣東副使[1]。后進為山東右參政,分守;因反對福王封田,后降職為廣西僉事。久之,遷江西參議天啟三年(1623年)由浙江副使,升任尚寶少卿,后再升為尚寶卿,拒絕迎合魏忠賢。后辭職,仍被削奪為民,追奪誥命[2]崇禎初年(1628年)閹黨被除,恢復官職[3]

參考

  1.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姜志礼,字立之,号同节,丹阳人。万历己丑进士,知泉州府,以正人心,厚风俗为务。重伦常,崇节义,尊高年,尚有德,引多士,恤无告,严包籴,禁投献,剔衙蠹,惩总牙,给隶糈,时兵饷。民有不率者,从容教之,教之不驯,乃绳以法。万历三十五年秋地震,洛阳桥倾圮,大梁折入于海,故址渐湮。志礼采石,从海底结址二十三,葺旧址三十五,整补扶栏五百,增两翼镇风塔各一,折架重易,关楼亭榭一新。其他城堞坛壝,以次缮治。郡绅士颂述其政,曰《实政录》,黄汝良为序。入觐,擢广东宪副。去,民思其德,为建生祠于洛江之上。邑人何乔远为文记之。节《何镜山集》。参《河干集》。
  2.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1卷 ,3421
  3. ^ 《明史》(卷234):姜志禮 ,字立之,丹陽人。萬曆十七年進士。歷建昌、衢州推官,入為大理評事。三十三年以囚多瘐死,疏言:「犴狴之間,一日斃十五人。積日而計,亦何紀極。又況海內小民,罹災祲而轉死溝壑,及為礦稅所羅織、貂璫所攫噬、含冤畢命者,又復何限!乞亟為矜宥,勿久淹繫,且盡除礦稅,毋使宵人竊弄魁柄,賊虐烝黎。」不報。歷刑部員外,出為泉州知府,遷廣東副使,並有聲。 進山東右參政,分守登、萊。福王封國河南,詔賜田二百萬畝,跨山東、湖廣境。既之國,遺中貴徐進督山東賦,勢甚張。志禮抗疏曰:「臣所轄二郡,民不聊生,且與倭鄰,不宜有藩府莊田以擾茲土也明甚。且自高皇帝迄今累十餘世,封王子弟多矣,有賜田二萬頃,延連數十郡者乎?繼此而封,尚有瑞、惠、桂三王也。倘比例以請,將予之乎,不予之乎?況國祚靈長,久且未艾。嗣是天家子姓,各援今日故事以請,臣恐方內土田,不足共諸藩分裂也。」帝大怒,貶三秩為廣西僉事。久之,遷江西參議。 天啟三年由浙江副使入為尚寶少卿,尋進卿。河南進玉璽,魏忠賢欲志禮疏獻之。志禮不可。忠賢怒,今私人劾甚衰老,遂乞休。詔加太常少卿致仕,已而削奪。崇禎初,復官。 志禮性淳樸,所居多政績,亦以行誼稱於鄉。

延伸阅读

[]

 明史卷二百三十七》,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张应泰
泉州府知府
万历三十四年-万历三十九年
繼任:
阳思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