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榮(?—?),字仁甫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姜榮
大明江西瑞州府通判
籍貫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字號字仁甫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第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四十四名進士[1][2]。為工部主事,因考核不力,謫瑞州府通判,攝府事。正德六年(1511年),江西華林大盜起,姜榮倉皇無備,出逃前將知府印綬交予妾竇妙善藏匿。城破,妙善被執,虛與委蛇,最後投井自盡。事後,朝廷下詔表彰其事,旌之曰貞烈,立祠樹碑祭祀[3]。姜榮棄城,本當服刑,臺使憐竇氏節俠,特開解其罪,且為其敘功,進同知。然而姜榮歸郡僅兩月餘,復買一美姬,為時議鄙薄。不久,褫職去[4]

家族

曾祖姜文舉;祖父姜惟善;父姜逵,義官。母董氏[5]。妾竇妙善,《明史》有傳[6]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西通志》:贞烈祠在高安迎恩门内明正徳七年勅建祀瑞州通判姜荣妾窦氏及本邑妇女之死节华林者天啓间知府陶履中复修巡按御史曹谷记。
  4. ^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三》:竇氏全印 正德六年辛未,江西華林大盜起,圍瑞州府攻之。時缺守臣,獨通判姜榮署印,姜先為工部主事,坐丁巳計典,謫是官,甫至郡,倉皇無備,亟集兵與戰不敵,度勢不能守,密以印畀妾竇氏匿之。賊果破城入廨署,求姜倅勿得,而得其妾,欲殺之,賴竇哀祈而免,遂執竇,瀕行,竇已先藏印圃池中矣。時姜所部,高安人盛豹父子同罹難,潛語之曰:「印在某所,幸以告我公,我且死矣。」乃又紿賊曰:「可速遣盛父報主人,持多金來贖我,今有盛子作質,不慮逸也。」賊信之,偕至地名花塢鄉者,詭以渴求飲,急投道旁井。賊退厝於僧院,以事上聞,詔義其事,旌之曰貞烈,立祠植碑而祀焉。姜棄城當服上刑,臺使者憐竇節俠,特委婉開其罪,且為敘功進同知。姜脫死歸郡,才兩閱月,復買一姝麗,時議遂大薄之,未幾竟褫職去。竇,京師崇文坊人也,都中婦女以淫悍著聞,此女獨從容就義,智勇兼備,即史冊亦僅見。若姜榮負心,則犬豕不若矣。余向見妾媵得諡者而偶遺此,且貞烈祠額,非諡也,然足不朽矣。竇氏尚有唐淮西竇桂娘,通謀陳仙奇,事亦奇偉,可與此女並稱俠烈。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6. ^ 明史·竇妙善傳》:正德中,榮以瑞州通判攝府事。華林賊起,寇瑞,榮出走。賊入城,執其妻及婢數人,問榮所在。時妙善居別室,急取府印,開後窗投荷池。衣鮮衣前曰:「太守統援兵數千,出東門捕爾等,旦夕授首,安得執吾婢?」賊意其夫人也,解前所執數人,獨輿妙善出城。適所驅隸中,有盛豹者父子被掠,其子叩頭乞縱父,賊許之。妙善曰:「是有力,當以舁我,何得遽縱。」賊從之。行數里,妙善視前後無賊,低語豹曰:「我所以留汝者,以太守不知印處,欲藉汝告之。今當令汝歸,幸語太守,自此前行遇井,即畢命矣。」呼賊曰:「是人不善舁,可仍縱之,易善舁者。」賊又從之。行至花塢遇井,妙善曰:「吾渴不可忍,可汲水置井傍,吾將飲。」賊如其言,妙善至井傍,跳身以入,賊驚救不得而去。豹入城告榮取印,引至花塢,覓井,果得妙善尸。越七年,郡縣上其事,詔建特祠,賜額貞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