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处约
孙处约(603年—671年6月15日),字茂道,后为避武则天父武士彟讳,改以字行[1],汝州郏城人,祖籍千乘乐安。唐朝官员,唐高宗年间短暂拜为宰相。
生平
唐太宗年间
孙处约曾和高智周、郝处俊、来济一同投靠江都石仲览。石仲览要四个人谈谈自己所期望的事。高智周等三人都说大丈夫除非不做官,否则就要做宰相。孙处约却说:“能做个舍人,在殿中周旋吐纳就可以了。”[2]
贞观元年(627年),授校书郎,奉敕充修梁、陈、周、齐、隋等五個朝代史書。任皇子齐王李祐的记室。李祐失德,孙处约数次上书相谏。又转韩王府记室。十七年(643年),李祐谋反失败伏诛,太宗亲自查验李祐的文书,发现孙处约的谏书,很是赞赏。
唐高宗年间
永徽元年(650年),孙处约因考得射策甲科,授著作佐郎,又迁授礼部员外郎,转考功员外郎、弘文馆直学士、骑都尉,又累授守考功郎中、上囗[3]都尉,为瀛州参军、书佐,又入调,当时来济已在吏部任职,说:“如你所愿。”以为通事舍人[2]。迁守给事中、中书舍人,来济降阶劳问其平生。同年,宰相中书令杜正伦[4]奏请再任一名中书舍人,唐高宗答:“孙处约一人就足以办事。为什么还要更多的人?”
显庆三年(658年),诏加朝散大夫、弘文馆学士,其余官职依旧。同年从幸合壁宫。不久迁朝议大夫、司礼少常伯、囗车都尉[3]。
龙朔二年(662年),奏称:“八品、九品旧令著青,乱紫,非卑品所服,望令著碧。”[5][6][7][8]当时未准,但后来诏从之。又授门下侍郎、知军国事囗囗囗兼囗囗台事囗正,[3]三迁为中书侍郎,中书省改称西台后,官职改称西台侍郎。
麟德元年(664年)十二月,被授同东西台三品,为实质宰相。但四个月后,他和同僚乐彦玮都被罢相。[9][10]当年因事贬司礼少常伯。诏加中大夫。
总章元年(668年),皇太子李弘亲临国子监,赐孙处约,绢六十。贞观以来,孙处约奉诏修北周史,续《太宗实录》,兼修国史文馆词林,前后得赐物八百。又因另外奉敕修书,得赐彩七百段。唐高宗还曾作诗面让他和诗。
咸亨元年(670年),因老病请求致仕,获准,皇太子派药藏丞蒋义隆在他家为他治病。
咸亨二年(671年)春,从驾东都,病笃,在河南县囗囗[3]坊家中去世。高宗赐绢布等一百段,粟六十石,降玺书,到他家垂吊。葬于洛州洛阳县清风乡邙山。
家人
曾祖父
祖父
父
妻
子
注释
- ^ 樊英峰主编. 《乾陵文化研究 三》.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07: 177–181. ISBN 7-80736-349-5 (中文(中国大陆)).
- ^ 2.0 2.1 《新唐书》卷一百零五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墓志阙字。
- ^ 因杜正伦仅在657—658年间为中书令,此事肯定在此期间发生。
- ^ 《旧唐书》卷四十五
- ^ 《请改服制奏》
- ^ 苏知机《请改定章服奏》
- ^ 《金史》卷四十三
- ^ 《旧唐书》卷四
- ^ 《新唐书》卷三
- ^ 此处从墓志。《旧唐书》本传误作显庆年中事,误。
- ^ 《陆公及夫人孙氏合葬墓志》
- ^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一
- ^ 《新唐书》卷一百九十六
延伸阅读
[编]
参考文献
- 《旧唐书》卷八十一
- 《新唐书》卷一百零六
- 《资治通鉴》卷二百零一
- 《唐故司成孙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