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備

武官職

守備明代武官職,獨守一堡一城者、曰守備,官銜有總兵至游擊六等,為將軍等級,除邊關設置守備,南京亦設置內外守備各一員;又營官內亦有守備一職,位階在都司之下提調 、千總之上,負責屯田等事宜,守备在明朝是没有品级的差遣官。於清朝武官名而言,是指管理軍隊總務,軍餉,軍糧職務之正五品官。該官職受各省提督巡撫或總兵管轄。另外,該職亦可由參將游擊充員代之。

清朝綠營,該官品為正五品,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

臺灣

臺灣民間對綠營旗下的武官,普遍敬稱「總爺(臺灣話tsóng-iâ)」,若須因官職細分,守備被稱為「總爺」或者「大老爺(tuā-lāu-iâ)」。[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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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 劉澤民; 臺灣古文書學會 (编). 《契文解字:解碼臺灣古文書》. 台北市: 玉山社. 2020. ISBN 978986294257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