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北設治局
(重定向自安北县)
历史沿革
民国十四年(1925年)7月,析五原、固阳县及包头设治局地置大佘太设治局[1],局所驻大佘太(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大佘太镇)。“大佘太”为汉蒙语混合地名,佘太意谓“泥沙”。民国二十年(1931年)6月更名为安北设治局[2]。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1月,隶属于绥远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4月,将其未沦陷地区改置为县[3],是为安北县,治东槐木(今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以西的东槐木)。
1950年5月1日,安北县人民政府成立,政府所在地新安镇(又称扒子补隆),所辖范围为乌拉特前旗后山地区、今乌拉特中旗的石哈河、德岭山、乌镇四义堂以东的大半部。乌镇以东德岭山大部地区为安北县三区,称安北县大理乡,乡所在地为现今德岭山镇略偏西南的苗园村。四、五区在大佘太镇,辖石哈河乡、小佘太等五乡。
1954年由绥远省改隶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撤销,并入乌拉特前旗。
参考
参考书目
- 傅林祥、郑宝恒.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年. ISBN 978-7-309-05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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