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與煽動叛亂法案
(重定向自客籍法和懲治叛亂法)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0年3月8日) |
《外國人與煽動叛亂法案》(Alien and Sedition Acts)是美国联邦党掌控的第五届国会通过的四項法律,分別是《外國友人法案》(Alien Friends Act)、《外國敵人法案》(Alien Enemies Act)、《歸化國籍法案》(Naturalization Act)和《煽動叛亂法案》(Sedition Act)。于1798年由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签署。 這些法律增加了移民成为美国公民的难度(《歸化法》6.18生效),允许总统囚禁并遣返被认为是危险人物或来自敌对国家的非美国公民,将批评美国联邦政府的非真实言论入刑。该法律出台于美法短暂冲突期间,两年后作废。批评者认为该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为表示反对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匿名提出了《肯塔基及弗吉尼亚决议案》。
這一些列法案自推出便備受爭議。在美法短暫衝突的背景下,支持法案的聯邦黨人認為該法案能保護國家安全;而民主共和黨認為法壓制言論自由,從而違法了第一修正案。在法實施期間,多位隸屬於民主共和黨的出版社被捕。1800年民主共和黨重新贏得大選,國會也廢止或替代了除《外國敵人法》之外的全部法案。後來《外國敵人法》又被多次使用,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總統依據該法批准逮捕在美國的日本、德國和義大利國民[1]。
- ^ Alien Enemies Act and related World War II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s. German American Internee Coalition. [2024-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