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
意義
古代
“小姐”一词自古有之,宋代有“小姐”的称呼,但通常是指妓女[1],如《夷坚三志己》卷4〈傅九林小姐〉说傅九“与散乐林小姐绸缪”,即今日之酒家女或舞女。稱女孩是「娘子」,一般官員或有錢人家的女兒稱「小娘子」或「女娘子」[2][3],欧阳修《答连郎中》:「承贤郎、小娘子见过」。故人有佳儿女,朋友当所共庆也。”
唐代時稱女孩是「娘子」,韩愈《祭周氏侄女文》:“维年月日,十八叔叔母具时羞清酌之奠,祭于周氏二十娘子之灵。”,《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秦重道:‘小娘子若用得着小可时,就赴汤蹈火,亦所不辞。’”。元代時“小姐”則是指閨女,元剧中开始频繁使用“小姐”一词,如王实甫《崔莺莺夜听琴杂剧》第三折中,崔莺莺被称为小姐,而红娘被張生稱為“小娘子”。又如关汉卿《钱大尹智勘绯衣梦》李庆安称王闰香为小姐。《西厢记》中的亦稱小姐。小姐也是僕人對女少主的稱呼。宋代以後男子对女子也稱“奴哥”,例如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三:“奴哥,托付你方便子个。”女子自称“奴家”,《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是奴家要往爹娘家去。”。
近代
民国以来,发展为对未婚女性的尊称,对应英语中的“Miss”(已婚女性则尊称为“夫人”,对应英语中的Mrs),如“王小姐”;亦曾直接音譯為「密司」,如“密司王”[4],不加姓氏直呼“小姐”的口語用法是很普遍的,一般不含侮辱成分。在香港,服務行業如飲食業或零售業的店員面對女性顧客時,或面對一位陌生的女性時,為尊重對方,會稱她為「小姐」。在中国大陸改革开放以来,不加姓氏直呼“小姐”的口语用法曾用做对饭店、餐館等女性服务员的称谓。
但随着1980年代香港夜總會的发展,由於直稱以「妓女」一詞來稱呼夜總會的性工作者太不尊重,市民及媒體慢慢使用“舞小姐”來代替妓女,但是小姐一詞依然是一般日常女性稱呼,沿用至今。
傳入中国内地後,由於色情業氾濫,“小姐”在大陸民间已演變成為妓女的代名詞而成為禁忌,但在正式场合,“小姐”一词依然不含贬义色彩,是对于年轻女性的通用称呼语。但纵观而论,由于“小姐”一词已为较易引起纷争的敏感词,故在正式用语中渐由“女士”这一称谓所取代。
一些選美活動雖以「XX小姐」為名,例如香港小姐、亞洲小姐等,但為免引起誤會,不論大會司儀或傳媒皆會以“佳麗”稱呼參賽者。
對小姐負面的爭議
「小姐」自古是古雅高貴的女性,代表富貴、傳統、禮儀,比一般稱呼的「姑娘」更文雅。因此不少人都認為:「不必將此稱呼看得太重,同時越去避諱一個詞語反而使該詞語更趨負面,所以鼓勵女性以『小姐』相稱以減少負面形象,而且在正式场合,『小姐』仍是正式的稱謂。」
在臺灣中的發展,最早期時候[5]「小姐」是意指「千金小姐」,是對女性的通用尊稱,到現在依然如此。另外,原稱為「妓女」的情色行業女子與皮條客為了掩飾其不法行業,刻意以「小姐」稱呼,意圖以「小姐」的通用尊稱閃避,但在一般場合下,稱呼一般行業女子為「小姐」,不會引起職業上的誤會。稱呼許多職位的女性,如教育、醫護、政府、專業人員等,若迴避職稱以小姐呼之,依然被認為是不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