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
尹相(1498年—1580年),字商衡,號介石,湖廣武昌府嘉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尹相 | |
---|---|
大明太常寺少卿致仕 | |
籍貫 | 湖廣武昌府嘉魚縣 |
出生 | 十一月初三日 |
逝世 | 萬曆八年 |
配偶 | 來氏 |
親屬 | 曾祖尹復紹,祖尹友賢,父尹德彰,母孔氏 |
出身 | |
|
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湖廣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第三百十一名,第三甲第九十七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授行人司行人,十四年十一月升任南京刑科給事中。丁憂,起補刑科给事中,二十二年五月升禮科右給事中,二十三年二月升吏科左給事中,二十四年四月晉吏科都給事中。時嚴嵩柄政,御史何維柏上疏彈劾,嚴嵩疑是尹相指使,奏兩人結黨,被逮入詔獄,杖八十,再閲月始釋歸。隆慶元年(1567年),再次起用,因年老不能任事,進太常寺少卿致仕[3][4]。萬曆八年(1580年)卒。
家族
參考
-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尹相字商衡,號介石,湖廣武昌府嘉魚縣人,民籍,治《詩經》,年三十五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九十七名進士。十一月初三日生,行三,曾祖尹復紹;祖尹友賢;父尹德彰;母孔氏。具慶下。妻來氏,兄經;綸,弟朴;彬;棟;梅,子汝吉。由國子生中式湖廣鄉試第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十一名。觀大理寺政,陞給事,歷都給事中止。
- ^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七》:隆慶元年四月,升原任吏科都给事中尹相、礼科都给事中魏良弼为太常寺少卿,户科给事中张选为通政司左参议,南京浙江道御史冯恩为大理寺寺丞,大理寺寺正毋德隆、南京兵部职方司主事刘世龙为尚宝司少卿,各致仕。吏部言相等 先朝遗直,宜以次叙用,而年皆七十以上,例得引年,宜升秩致仕,以示优厚,故有是命。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888:尹相,字商衡,號介石,湖廣嘉魚人。嘉靖十一年 進士,授行人,擢南京刑科給事中,歷陞吏科都,尋為緝訪事,罷為民。隆慶元年起用,以年老不能任事,進太常寺少卿致仕。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