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铸钱局
历史
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年),在北京开设宝泉局和宝源局铸造“顺治通宝”钱。顺治二年(1645年),各省、镇先后开局铸钱,山东省铸钱局于顺治六年(1649年)开设[1]:17。按当时规定,制钱每枚重一钱二分,每十枚值白银一分,即一千文等于白银一两。顺治八年(1651年),山东省局停铸。[2]期间所铸造钱币按照版式为顺治单字记局钱,也称顺治二式,其特点是钱背铸有一个汉字来表示铸钱局,山东省局的所用的汉字是“东”。记局钱汉字的位置又有穿上[a]和穿右的区别,其中右字的开铸时间比上字的早。背“东”字记局的顺治二式钱,穿上的和穿右的两者均有出土。[3]:16
顺治十年(1653年),顺治通宝第三式“一厘钱”开铸,山东省局也改铸背文为“东一厘”的新钱,其钱背穿左铸汉文“一厘”记值,穿右铸“东”记局,钱重一钱二分五厘,规定每一千枚值白银一两。[1]:23-24[4]顺治十四年(1657年),户部令地方各局停铸旧钱,仅由中央的宝泉、宝源两局铸每文重一钱四分的顺治通宝第四式新钱。顺治十七年(1660年),户部提准重开十五个地方钱局开铸顺治通宝第五式钱,钱重亦为每文一钱四分,其特点是钱背穿左铸有满文记局,穿右铸有汉字记局,山东省局开铸背满汉文“东”字钱。[1]:28-29[3]:9-14
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清世祖去世,清圣祖康熙继位,各钱局铸“康熙通宝”钱。次年(1662年)正式改元“康熙”,但除宝泉局和江宁府局二局之外的其他各钱局均停铸。[1]:34-35康熙六年(1667年),户部题准复开各省钱局。康熙九年(1670年),山东省局等多个钱局停铸。山东省局所铸“康熙通宝”背面有满汉文“东”记局。[1]:36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清圣祖去世,清世宗雍正继位。清廷规定一省仅设一个铸局,临清镇局并入山东省局。另外,户部议准各省铸钱背文改为全是满文的样式,穿左为满文“宝”字,穿右表示各省的一字,[5]山东省局所铸“雍正通宝”,背文为满文“宝济”,因此山东省局又被称为“宝济局”。[1]:54
雍正十一年(1733年),钱重改为一钱二分。[1]:58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清世宗去世,清高宗乾隆继位。次年(1736年)改元“乾隆”,宝济局开铸“乾隆通宝”钱,背文为满文“宝济”。乾隆三年(1738年),宝济局停铸。[1]:93
咸丰四年(1854年)十一月,山东省重设宝济局,铸当十、当五十“咸丰重宝”和当百“咸丰元宝”。不久,除当十之外的大钱先后停铸。宝济局咸丰钱分“尔”宝和“缶”宝两个系列,都很稀少,由于“尔”宝钱币多出土于山东临清,可能为原临清镇局铸造[6]:198。同治年间,宝济局铸有少量“同治通宝”,不久宝济局停撤,此后再未重开。[7]
注释
- ^ “穿”是指钱币中间的方孔,“穿上”是指孔的上方,“穿右”、“穿下”、“穿左”等同理
参考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清]唐与昆纂辑,严宏点校.制钱通考.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北京).1994年2月.ISBN7-81001-793-4
- ^ 清史稿·志九十九·食货五·钱法. [2016-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世祖定鼎燕京,大开铸局……二年,……。各省、镇遵式开铸,先后开山西、陕西、密云、蓟、宣、大同、延绥、临清、盛京、江西、河南、浙江、福建、山东、湖广及荆州、常德、江宁三府铸局。……八年,停各府、镇铸。
- ^ 3.0 3.1 佟昱. 顺治通宝钱谱. 北京: 中华书局出版社. 2006. ISBN 7-101-05385-8.
- ^ 清史稿·志九十九·食货五·钱法. [2016-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十年……是年廷议疏通钱法,以八年增重一钱二分五厘为定式,幕左汉文“一厘”二字,右宝泉铸一字曰“户”,宝源曰“工”,各省、镇并铸开局地名一字,如太原增“原”字、宣府增“宣”字之类,钱千准银一两,定为画一通行之制。
- ^ 清史稿·志九十九·食货五·钱法. [2016-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雍正元年……并令直省局钱,幕首“宝”字,次省名,纯满文。
- ^ 齐宗佑编著. 中国钱币丛书甲种本之五-咸丰钱的版式系列. 北京: 中华书局出版社. 2002. ISBN 7-101-02416-5.
- ^ 第一卷 货币>第二类 铜铸币>第六辑 制钱. [2016-01-28].[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