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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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和聲(?—?),字尔律,號石梁,浙江嘉興縣籍,桐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岳和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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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延綏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浙江桐鄉縣 浙江嘉興縣籍 |
原名 | 樂和聲 |
字號 | 字尔律,號石梁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親屬 | (兄)岳元聲、(弟)岳骏聲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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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本姓樂。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浙江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第三甲第九十八名進士[1][2]。授河南汝陽縣知縣,擢禮部主事,候補精膳司員外郎。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請復姓岳[3]。晉郎中,出為慶远府知府。萬曆四十年(1612年)改江西贛州府知府[4]。歷山東東昌府知府。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陞福建提學副使[5]。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陞廣東參政[6]。天启元年(1621年),改江西右參政,二年二月調山东,管永平、燕建二路兵备道,十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三年被免职。天啟五年十二月起復,仍巡抚顺天等处地方。崇禎初,改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
著作
有《餐微子集》《驂鸞錄》[7]。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一十五》:萬曆三十三年十一月庚子 候補禮部精膳司員外樂和聲以其先世系出宋彰義節度使忠武王岳飛之後奏乞複姓詔下所司。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五》:萬曆四十年五月辛丑 複除廣西慶遠府知府岳和聲補江西贛州府知府。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五十》:萬曆四十四年十月丁卯 以狹西副使尹坤提調本省學政。升東昌府知府岳和聲為福建提學副使。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九》:萬曆四十七年二月甲戌 升福建副使岳和聲為廣東參政,廣東副使戴熺為嶺西參政,濟南知府吳一栻為海道副使,工部郎中黃於郊為羅定參議。
- ^ 于尚齡《嘉興府志·29》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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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林庭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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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慶遠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黃文魁 |
前任: 沈珫 |
明朝東昌府知府 1615年-1618年 |
繼任: 矯九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