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猷 (汲郡公)

(重定向自崔宣猷

崔猷(6世紀—584年),字宣猷博陵郡安平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二房,北魏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兼吏部尚书崔孝芬第二子,北魏、西魏、北周、隋朝官员。

生平

崔猷是东汉尚书崔寔的十二世孙,祖父崔挺是北魏光州刺史、泰昌县子,死后被赠予辅国将军幽州刺史,谥号景。父亲崔孝芬是北魏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兼吏部尚书[1]

崔猷从小好学,风度娴静优雅,个性鲠直刚正,有统军治国的谋略,以员外散骑侍郎起家官,兼任大行台郎中,很快为吏部尚书李神俊所推荐,出任通直散骑侍郎,摄任尚书驾部郎中。普泰初年,崔猷出任征虏将军司徒从事中郎永熙三年八月甲寅(534年8月28日),崔孝芬被高欢杀害后,崔猷秘密奔向关中,当他去拜见魏孝武帝元修时,悲哀之情使在场的人都十分感动,魏孝武帝也为之动容。崔猷退下时,魏孝武帝目送他说:“忠孝之道,都集中在这一家之中。”崔猷当即以本官上奏门下省的事务[2][3][4]

大统初年,崔猷兼任给事黄门侍郎,封平原县伯,食邑八百户。大统二年(536年),崔猷正式担任黄门侍郎,加号中军将军。西魏擒拿窦泰,收复弘农,攻克沙苑,崔猷常以本官从军主持书信文件。大统五年(539年),崔猷出任司徒左长史,加骠骑将军。当时西魏太庙刚建成,四时祭祀,还安排有杂耍摔跤等表演,主持郊庙祭祀的官员很多是兼任的。崔猷多次上疏劝谏,谏书上奏,都被采纳了,崔猷升任京兆尹。当时婚姻的礼仪不健全,嫁女娶妻的时候,都要演奏音乐,城市中的富有人家服装奢侈过度,还有人将衣服绣出各种图案。崔猷又奏请加以禁止,得到批准加以实施。崔猷与卢辩等人创立修订六官制度。大统十二年(546年),崔猷出任大都督骠骑将军淅州刺史,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5][6]

大统十四年(548年),侯景占据黄河以南向西魏投诚,西魏派遣行台王思政前往。宇文泰给王思政写信说:“崔宣猷才智谋略很高明,有应变的才能,如果有犹豫不决的事,可以与他商定可否。”王思政起初将军队驻扎在襄城,后来想用颍川作为行台治所,派遣信使魏仲前往禀报,又向崔猷写信说明要迁移的意思。崔猷回信说:“以军事而论,一定要先声后实,所以能百战百胜,变弱为强。襄城链接京洛,实为当今军事要地,如果有情况变化,容易相互接应。颍川与敌境相邻,又没有山川险要可以防守,敌人如果蜂拥来攻,可以直达城下。以我的想法,权衡利害,不如将军队驻扎在襄城,作为行台治所,在颍川设置州治所,派遣郭贤镇守。如此便表里如同黏胶般牢固,容易安定人心,即便有意想不到的情况,怎么会形成危害。”魏仲见到宇文泰,禀告了具体情况,宇文泰马上派遣魏仲返回,命令按照崔猷的计策。王思政又禀告,请求与朝廷立约:东魏如果从水路进攻,请求坚守一年为期;如果从陆路进攻,则以三年为限。在期限之内,不劳烦朝廷派遣援军。超过时限,由朝廷裁决。宇文泰因此王思政亲自处理此事,加上反复坚决的来请求,就同意了。等到颍川陷落之后,宇文泰十分后悔[7]。大统十六年(550年),崔猷因为生病离职,正遇到西魏军队东征,宇文泰赐给崔猷马匹和车辆,命令他跟随大军,参与商议军务。大统十七年(551年),崔猷升任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定州大中正,赐姓宇文氏[8][9]

魏恭帝拓跋廓元年(554年),宇文泰计划修整梁汉旧路,于是命令崔猷督统仪同刘道通陆腾等五人,率众开通车路,穿山填谷五百余里,一直到达梁州[10]。路修好后就以崔猷为都督梁利等十二州白马傥城二防诸军事、梁州刺史。宇文泰去世后,始州利州沙州兴州等各州倚仗军队谋反,信州合州开州楚州四州也反叛了,只有梁州境内,百姓没有二心。利州刺史崔谦请求支援,崔猷派遣六千士兵前往。信州粮食耗尽,崔猷又送往四千斛米。二镇得以保全,是崔猷的功劳。崔猷晋爵安国县公,食邑二千户。崔猷受到晋公宇文护深切器重,崔猷的女儿被封为富平公主[11][12]

周明帝宇文毓即位,崔猷被征拜御正中大夫。当时根据《周礼》称天王,又不建立年号。崔猷认为世风有厚薄,所以帝王因此有沿革。如今天子称王,名势不足以威震天下,请求依照秦汉的制度称皇帝,建立年号,朝廷商议后遵从了[13]。崔猷出任司会中大夫,依然担任御正如故[14][15]

周明帝去世后,遗诏册立宇文邕为皇帝。晋公宇文护对崔猷说:“鲁国公禀性宽厚仁义,太祖的各个儿子中年龄居长。如今奉遵遗旨,拥戴他为皇帝,您认为何如?”崔猷回答说:“殷商尊奉位尊者,周朝亲近血缘亲者,现在朝廷遵循《周礼》,不能违背这一原则。”宇文护说:“天下事大,只担心毕公宇文贤年幼。”崔猷说:“昔日周公辅佐周成王在朝廷会见诸侯,何况您于亲于贤都排在首位,如果像周公那样行事,就不会辜负顾命托孤。”这件事虽然没有实现,当时的人都称赞崔猷坚守正道。保定元年(561年),崔猷再次出任总管梁利开等十四州白马、傥城二防诸军事、梁州刺史,不久再任司会[16][15]

天和二年(567年),南陈将军华皎来归附北周,晋公宇文护商议准备南伐,公卿大臣都不敢说话。只有崔猷进言说:“前一年东征,将士死伤过半,近来虽然加以抚恤,还是没有恢复。最近彗星出现成为灾害,这是上天对我们表示的警戒。现在确实应当修德来禳除天变,怎么能够穷兵极武更为加重谴责负累呢?如今陈朝保全国境安息百姓,与我们友好往来。所以不能违反盟约,收纳他们的叛臣,兴无名之师,占夺他们的土地。认真了解前代之事,从来没有这样的例子。”宇文护不接受意见。后来北周水军果然战败,而脾将元定等人沦落到江南[17][18][19]

建德四年(575年),崔猷外任同州司会。建德六年(577年),崔猷被征召担任小司徒,加上开府仪同大将军隋文帝杨坚登基,因为崔猷是前朝老臣,授予崔猷大将军,进爵位为汲郡公,增加食邑总计三千户。开皇四年(584年),崔猷去世,谥号[20][21]

其他

北周平定北齐后,崔猷的侄女婿李仲举携带家人依例入关,因为亲人故友流难,心里不愿住下,崔猷留着李仲举不许他离去,李仲举坚决推辞,得以返回邺城[22]

大象二年(580年)七月,杨坚派遣韦孝宽讨伐尉迟迥,杨坚派遣崔猷的儿子少内史崔仲方前往监军,崔仲方以父亲身在崤山以东而推辞[23][24]

家族

父母

兄弟姐妹

子女

  • 崔仲方,隋朝大将军、信都郡太守、固安县公
  • 崔叔重,隋朝虞部侍郎、固安县公
  • 崔氏,长女,嫁北齐大司马府参军事、灵武县开国男李公源,崔猷妹妹崔芷蘩长子[28]
  • 富平公主,次女或三女,《周书》记载为宇文护养女,《北史》记载为魏恭帝拓跋廓养女
  • 崔氏,嫁隋朝仪同三司、温州刺史、乌水县公元俭[29]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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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35》,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参考资料

  1.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崔猷字宣猷,博陵安平人,汉尚书寔之十二世孙也。祖挺,魏光州刺史、泰昌县子,赠辅国将军、幽州刺史,谥曰景。父孝芬,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兼吏部尚书,为齐神武所害。
  2.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猷少好学,风度闲雅,性鲠正,有军国筹略。释褐员外散骑侍郎,领大行台郎中。寻为吏部尚书李神隽所荐,拜通直散骑侍郎,摄尚书驾部郎中。普泰初,除征虏将军、司徒从事中郎。既遭家难,遂间行入关。及谒魏孝武,哀动左右,帝为之改容。既退,帝目送之曰:“忠孝之道,萃此一门。”即以本官奏门下事。
  3.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猷字宣猷。少好学,风度闲雅。性鲠正,有军国筹略。普泰初,累迁司徒从事中郎。既遭家难,遂间行入关。及谒魏孝武,哀动左右。帝为之改容,目送曰:“忠孝之道,萃此一门。”即以本官奏门下事。
  4.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六》:八月,甲寅,丞相欢集百官谓曰:“为臣奉主,匡救危乱,若处不谏争,出不陪从,缓则耽宠争荣,急则委之逃窜,臣节安在!”众莫能对,兼尚书左仆射辛雄曰:“主上与近习图事,雄等不得预闻。及乘舆西幸,若即追随,恐迹同佞党;留待大王,又以不从蒙责,雄等进退无所逃罪。”欢曰:“卿等备位大臣,当以身报国,群佞用事,卿等尝有一言谏争乎?使国家之事一朝至此,罪欲何归!”乃收雄及开府仪同三司叱列延庆、兼吏部尚书崔孝芬、都官尚书刘、兼度支尚书天水杨机、散骑常侍元士弼,皆杀之。孝芬子司徒从事中郎猷间行入关,魏主使以本官奏门下事。
  5.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大统初,兼给事黄门侍郎,封平原县伯,邑八百户。二年,正除黄门,加中军将军。擒窦泰,复弘农,破沙苑,猷常以本官从军典文翰。五年,除司徒左长史,加骠骑将军。时太庙初成,四时祭祀,犹设俳优角抵之戏,其郊庙祭官,多有假兼。猷屡上疏谏,书奏,并纳焉。迁京兆尹。时婚姻礼废,嫁娶之辰,多举音乐。又廛里富室,衣服奢淫,乃有织成文绣者。猷又请禁断,事亦施行。与卢辩等创修六官。十二年,除大都督、骠骑将军、淅州刺史,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
  6.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大统初兼给事黄门郎、平原县伯。二年,正黄门。行军禽窦泰,复弘农,破沙苑,猷常以本官从军典文翰。五年,除司徒左长史,加骠骑将军。时太庙初成,四时祭祀犹设俳优角抵之戏;其郊庙祭官,多有假兼。猷上疏谏,书奏,并纳焉。迁京兆尹。时婚姻礼嫁聚会之辰,多举音乐;又廛里富室,衣服奢淫,乃有织成文绣者。猷请禁断,事并施行。与卢辩等创修六官。十二年,除淅州刺史。
  7.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二》:初,思政屯襄城,欲以长社为行台治所,遣使者魏仲启陈于太师泰,并致书于淅州刺史崔猷。猷复书曰:“襄城控带京、洛,实当今之要地,如有动静,易相应接。颍川既邻寇境,又无山川之固,贼若潜来,径至城下。莫若顿兵襄城。为行台之所。颍川置州,遣良将镇守,则表里胶固,人心易安,纵有不虞,岂能为患!”仲见泰,具以启闻。泰令依猷策。思政固请,且约:“贼水攻期年、陆攻三年之内,朝廷不烦赴救。”泰乃许之。及长社不守,泰深悔之。猷,孝芬之子也。
  8.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十四年,侯景据河南归款,遣行台王思政赴之。太祖与思政书曰:“崔宣猷智略明赡,有应变之才,若有所疑,宜与量其可不。”思政初(领)〔顿〕兵襄城,后欲于颍川为行台治所,遣使人魏仲奉启陈之。并致书于猷论将移之意。猷复书曰:“夫兵者,务在先声后实,故能百战百胜,以弱为疆也。但襄城控带京洛,寔当今之要地,如有动静,易相应接。颍川既邻寇境,又无山川之固,贼若充斥,径至城下。辄以愚情,权其利害,莫若顿兵襄城,为行台治所,颍川置州,遣郭贤镇守。则表里胶固,人心易安,纵有不虞,岂能为患。”仲见太祖,具以启闻。太祖即遣仲还,令依猷之策。思政重启,求与朝廷立约:贼若水攻,乞一周为断;陆攻,请三岁为期。限内有事,不烦赴援。过此以往,惟朝廷所裁。太祖以思政既亲其事,兼复固请,遂许之。及颍川没后,太祖深追悔焉。十六年,以疾去职。属大军东征,太祖赐以马舆,命随军,与之筹议。十七年,进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本州大中正,赐姓宇文氏。
  9.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十四年,侯景据河南归款,遣行台王思政赴之。周文与思政书曰:“崔宣猷智略明赡,有应变之才,若有所疑,宜与量其可不。”思政初顿兵襄城,后于颍川为行台,并致书于猷。猷书曰:“襄城控带京洛,实当今之要地,如有动静,易相应接。颍川既邻寇境,又无山川之固,贼若潜来,径至城下。莫若顿兵襄城,为行台所;颍川置州,遣郭贤守。则表里胶固,人心易安,纵有不虞,岂能为患。”使人见周文,具以启闻。周文令依猷策。思政重启,求与朝廷立约,贼若水攻,乞一周为断;陆攻,请三岁为期。限内有事,不烦赴援。过此以往,惟朝廷所裁。乃许之。及颍川没,周文深追悔焉。以疾去职,属大军东征,周文赐以马,随军与之筹略。十七年,进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本州大中正,赐姓宇文氏。
  10.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五》:魏宇文泰命侍中崔猷开回车路以通汉中。
  11.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魏恭帝元年,太祖欲开梁汉旧路,乃命猷督仪同刘道通、陆腾等五人,率众开通车路,凿山堙谷五百馀里,至于梁州。即以猷为都督梁利等十二州白马傥城二防诸军事、梁州刺史。及太祖崩,始利沙兴等诸州,阻兵为逆,信合开楚四州亦叛,唯梁州境内,民无贰心。利州刺史崔谦请援,猷遣兵六千赴之。信州粮尽,猷又送米四千斛。二镇获全,猷之力也。进爵固安县公,邑二千户。猷深为晋公护所重,护乃养猷第三女为己女,封富平公主。
  12.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恭帝元年,周文欲开梁、汉旧路,乃命猷督仪同刘道通等五人开通车路,凿山堙谷五百馀里,至于梁州。即以猷为都督、梁州刺史。及周文崩,始、利、沙、兴等诸州阻兵为逆,信、合、开、楚四州亦叛,唯梁州境内,人无二心。利州刺史崔士谦请援,猷遣兵六千赴之;信州粮尽,猷为送米四千斛。于是二镇获全。猷第二女,帝养为己女,封富平公主。
  13.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七》:周御正中大夫崔猷建议,以为:“圣人沿革,因时制宜。今天子称王,不足以威天下,请遵秦、汉旧制称皇帝,建年号。”己亥,周王始称皇帝,追遵文王曰文皇帝,改元武成。
  14.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世宗即位,徵拜御正中大夫。时依周礼称天王,又不建年号,猷以为世有浇淳,运有治乱,故帝王以之沿革,圣哲因时制宜。今天子称王,不足以威天下,请遵秦汉称皇帝,建年号。朝议从之。武成二年,除司会中大夫,御正如故。
  15. ^ 15.0 15.1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周明帝即位,徵拜御正中大夫。时依周礼称天王,又不建年号。猷以为世有浇淳,故帝王因以沿革。今天子称王,不足以威天下。请遵秦汉,称皇帝,建年号。朝议从之。除司会中大夫,御正如故。明帝崩,遗诏立武帝。晋公护谓猷曰:“今奉遵遗旨,君以为何如?”对曰:“殷道尊尊,周道亲亲,今朝廷既遵周礼,无容辄违此义。”虽不行,时称其守正。
  16.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世宗崩,遗诏立高祖。晋公护谓猷曰:“鲁国公禀性宽仁,太祖诸子之中,年又居长。今奉遵遗旨,翊戴为主,君以为何如?”猷对曰:“殷道尊尊,周道亲亲,今朝廷既遵周礼,无容辄违此义。”护曰:“天下事大,但恐毕公冲幼耳。”猷曰:“昔周公辅成王以朝诸侯,况明公亲贤莫二,若行周公之事,方为不负顾託。”事虽不行,当时称其守正。保定元年,重授总管梁利开等十四州白马傥(成)〔城〕二防诸军事、梁州刺史。寻复为司会。
  17.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天和二年,陈将华皎来附,晋公护议欲南伐,公卿莫敢正言。猷独进曰:“前岁东征,死伤过半,比虽加抚循,而疮痍未复。近者长星为灾,乃上玄所以垂鉴诫也。诚宜修德以禳天变,岂可穷兵极武而重其谴负哉?今陈氏保境息民,共敦邻好。无容违盟约之重,纳其叛臣,兴无名之师,利其土地。详观前载,非所闻也。”护不从。其后水军果败,而脾将元定等遂没江南。
  18.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及陈将华皎来附,晋公护议欲南伐,公卿莫敢言。猷独进曰:“前岁东征,死伤过半,比虽加抚循,而创痍未复。近者长星为灾,乃上玄所以垂鉴诫也,岂可穷兵极武,而重其谴负哉?”议不从。后水军果败,而脾将元定等遂没江南。
  19.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七十》:华皎使者至长安;梁王亦上书言状,且乞师;周人议出师应之。司会崔猷曰:“前岁东征,死伤过半。比虽循抚,疮痍未复。今陈氏保境息民,共敦邻好,岂可利其土地,纳其叛臣,违盟约之信,兴无名之师乎!”晋公护不从。
  20.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建德四年,出为同州司会。六年,徵拜小司徒,加上开府仪同大将军。隋文帝践极,以猷前代旧齿,授大将军,进爵汲郡公,增邑通前三千户。开皇四年卒,谥曰明。
  21.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建德六年,拜少司徒,加上开府仪同大将军。隋文帝受禅,以猷前代旧齿,授大将军,进爵汲郡公。开皇四年,卒,谥曰明。子仲方嗣。
  22. ^ 《北史·卷一百·列传第八十八》;邺城平,仍将家随例入关。仲举以亲故流离,情不愿住,妻伯父京兆尹博陵崔宣猷留不许去。固辞,乃得还邺。
  23. ^ 《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帝以诸将不一,令崔仲方监之,仲方辞以父在山东。
  24.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四》:乃命少内史崔仲方往监诸军,为之节度。仲方,猷之子也,辞以父在山东。
  25. ^ 《北齐书·卷十八·列传第十》:初,博陵崔孝芬养贫家子贾氏以为养女,孝芬死,其妻元更适郑伯猷,携贾於郑氏。
  26. ^ 《北史·卷五十四·列传第四十二》:初,博陵崔孝芬取贫家子贾氏为养女。孝芬死,其妻元更适郑伯猷,携贾于郑氏。
  27. ^ 韩理洲等辑校编年. 《全北魏东魏西魏文补遗》.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10年12月: 四0一. ISBN 7-80736-451-3 (中文(繁體)). 
  28. ^ 王其祎,周晓薇编著;王庆卫,樊波助理;毛汉光,耿慧玲顾问. 《隋代墓志铭汇考 1》. 北京市: 线装书局. 2007年10月: 31–33. ISBN 978-7-80106-588-9 (中文(繁體)). 
  29. ^ 西安碑林博物馆编. 《碑林集刊 (十三) 2007》. 西安: 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2008年6月: 189–203. ISBN 978-7-5368-2211-5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