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池明(1917年8月24日—1997年11月8日),男,河南新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

张池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任总后勤部政委
任期
1967年7月 – 1973年8月
个人资料
本名张家相、张赤民、张家驹
性别
出生(1917-08-24)1917年8月24日
 中華民國河南省新县泗店傅山村傅家洼
逝世1997年11月8日(1997歲—11—08)(80歲)
 中国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语言汉语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军衔中将
亲属
  • 夫人:刘平
军衔记录

生平

年幼曾经读私塾,11岁跟叔父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武装暴动,参加儿童团。1932年,15岁即加入鄂豫皖苏区红军,在红二十八军二四六团担任共青团的书记,两年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在肃反中被捕,被吴焕先救下,调至红25军军部给吴焕先当秘书,并随红25军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在新成立的红十五军团司令部当参谋。1937年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年仅20岁。

抗战爆发,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后,张池明调至115师,在三四四旅任作战科科长,后至六八八团当参谋长,参加平型关战斗。1939年至游击队作战,1940年回三四四旅六八七团任政委。1942年至新四军作战。

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在东北地方部队任职,先后在松江军区和哈尔滨卫戍司令部任职。1947年至野战军部队,作为政委指挥东北民主联军第六纵队十六师(后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三军一二七师),后升任该军政治部主任、政委,与军长李作鹏一起指挥部队,从东北一直打到广东,并登陆海南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海南、广东担任地方党委职务,1952年回到中南军区后勤机关任政治职务。1955年至总后方勤务部任司令部参谋长,随后调至后方勤务学院任副院长,期间被授予中将军衔,获二级八一、二级独立自由和一级解放勋章,年仅38岁,是当时最年轻的中将。

1961年随叶剑英出访缅甸,回国后继续在总后勤部任职。1967年李聚奎被打倒后,接任总后勤部政委,一度遭到冲击,但受到保护得以幸免,1969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进入中央军委,担任军委委员。在文革中属于“江青的人”。1975年被调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政治委员。1977年被解除军职,保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的党内职务。

1985年,对张池明的政治审查结束,定性为内部矛盾,认为张池明在总后勤部工作期间,和邱会作一起搞“派系斗争”,属于犯了重大错误的人,被解除党内外一切职务,离职休养。

晚年张池明多参加鄂豫皖红军的纪念活动,1997年去世。

参考来源

  1. ^ 张池明.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0-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国共产党职务
新頭銜 中国共产党海口市委员会书记
1950年5月-1952年3月
繼任:
符思之
  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  
前任:
李聚奎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委员
1967年7月-1973年8月
繼任:
郭林祥
前任:
王平
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政治委员
1975年8月-1977年12月
繼任:
金如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