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可述(1523年—?年),字惟孝四川嘉定州洪雅縣人,民籍。

張可述
大明
籍貫四川嘉定州洪雅縣
字號字惟孝
出生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楊氏
親屬曾祖張思隆,祖張甫森,父張鵬,嫡母詹氏(封孺人);生母袁氏
出身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二月二十一日生,行四,治《春秋》,由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年二十五歲中式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會試中式第二百五十一名,第三甲第三十五名進士[1]。授咸宁县知县。

家族

曾祖張思隆;祖張甫森,封監察御史;父張鵬,知府;嫡母詹氏(封孺人);生母袁氏。慈侍下,兄可成;可立;可迪;可遂;可適,弟可達;可逾;可遜;可遠;可近;可遇。

参考资料

  1.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馬珮
明朝咸宁县知县
1547年—1550年
繼任:
王用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