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弘宜(1453年—?),字時措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廣西副使。

張弘宜
《松江邦彦图》之張弘宜像
松江邦彦图》之張弘宜像
大明廣西兵備副使
籍貫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時措
出生十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凌氏
親屬(父)張弼
(弟)張弘至
出身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九名,成化十七年(1481年)辛丑科中式三甲四十九名進士[1][2]。弘治四年(1491年)授浙江餘姚縣知縣,调海宁县知县,擢授南京都察院理刑知县,弘治八年(1495年)六月實授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十年四月以考察降调,贬蕲州判官,升沔阳知州,十六年四月升云南按察司佥事,後致仕。正德三年(1508年)二月以先前湖广沔阳州造解弓箭岁久未完,弘宜尝知州事,不能查催,被下御史逮问,罰米三百石输宣府。後起复湖广佥事,六年十二月官至廣西兵備副使,征討瑤族壯族,卒於官。[3]

轶事

张弘宜欲毁一僧寺,题诗于壁云: “古寺伶俜几百春,断碑磨洗认前人。忽朝一日无常到,沧海桑田又一新。”寺僧忧不知所出。适天童寺僧怀让者,客于其寺,遂赓一诗于其次: “元亮归来不计春,赞眉入社更何人。只园陀树今枯槁,看遍桃花几度新。。云: 张公来,见诗而喜,寺犹可保也。不然,我亦当速去。次日,张公果见此诗而怒,既而吟哦者久之,又喜。询是诗何人所题,僧以名对,邀与相见,极口称善,遂得不毁。

家族

曾祖張子英;祖父張熊應,贈兵部主事;父張弼南安府知府。母王氏(封安人)。具庆下。兄弘正。弟弘立、弘左、弘宣、弘直、弘丞、弘圭、弘玉[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3. ^ 《中国历代名人图像细览》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梁華
明朝海寧縣知縣
成化年間
繼任:
姜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