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位
張正位(1520年—?),字以立,號沥泉,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正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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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南昌縣 |
出生 | 庚辰五月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羅氏,封安人 |
親屬 | (子)守道、守遂、守遴、守邁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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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西鄉試第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三百十七名,二甲第一百零三名進士[1][2]。兵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中,出知扬州府,升广西按察司副使,四十五年以贪污渎职被革职閑住[3]。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五百六十六》: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辛卯,直隶巡按御史孙丕扬劾奏新升苑马寺卿凤阳府知府宿应麟、新升广西副使杨州府知府张正位各贪黩不职,诏罢应麟为民,仍下巡按御史逮问;正位闲住。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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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毛术 |
明朝扬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衛東楚 叶县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