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具
張治具(1529年—1601年),字明遇,號洞齋,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張治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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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按察使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出生 | 嘉靖己丑十二月十八日 |
逝世 | 萬曆辛丑二月初四日 |
配偶 | 娶黄氏!封恭人 |
親屬 | (子)张国裳(己卯举人、武义知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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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福建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三名,三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授廣西永淳縣知縣,調浙江臨海縣知縣。萬曆五年(1577年)閏八月選授貴州道試御史,巡视京通二仓,兼河道,又巡视银库、十库、西城事。丁母林恭人憂歸,十一年(1583年)七月起补湖广道,巡按应天,又奉命巡按湖广,監十三年乙酉順天府鄉試。居台十一年,萬曆十五年八月改迁江西副使,治贛州兵备兼理分巡岭北道。十九年五月擔任江西右参政,整饬饒州。二十一年九月官至四川按察使,著有《尚书会解》、《四书初说》、《诸儒辨旨》等书。有子張国裳[3]。卒年七十三。
家族
註釋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周學曾等,《晉江縣志》(卷38):“张治具,字明遇。隆庆辛未进士。令广西永淳,豁浮赋,罢凿矿。阅岁,移临海,去之日,老幼遮道,立祠祀之。征贵州道御史,补湖广道,奉命按南畿。旌廉汰贪,如别黑白。日复出按湖广,风厉倍前,有望风解组去者。迁江西副使,治赣州,除奸民养砂之术。复晋其省参政,治饶州。节裁磁器制办,终任无一役一票到磁所。擢四川按察使,致政归。著《尚书会解》、《四书初说》、《诸儒辨旨》诸书。子国裳。”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參考文獻
- 黄凤翔《通議大夫四川按察使洞斋张公墓碑銘》
- 周學曾等,《道光晉江縣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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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思稷 |
明朝臨海縣知縣 1573年-1578年 |
繼任: 李應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