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 (张洪初妻)

(重定向自張洪初

刘氏北魏荥阳郡京县(今河南省荥阳市东南)人,张洪初之妻。

刘氏十七岁,张洪初去世,遗腹生子,三岁就夭折了。她的公婆年老,她朝夕奉养,守礼无违。其兄可怜她年轻守寡,想要让她改嫁。刘氏发誓不从,就这样过了一生[1]

参考文献

  1. ^ 魏书》卷九十二 列传列女第八十:“荥阳京县人张洪初妻刘氏,年十七,夫亡,遗腹生子,三岁又没。其舅姑年老,朝夕奉养,率礼无违。兄矜其少寡,欲夺而嫁之。刘氏自誓弗许,以终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