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準 (明朝)

張準(15世紀—16世紀),立之江西九江府德化縣[1]明朝政治人物。

張準
大明福建鹽運司同知
籍貫江西九江府德化縣
字號字立之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生平

張準自幼失去父親,孝順侍奉母親,篤志向學,是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江西鄉試舉人,授寶應知縣,縣內多水患,他修築堤壩保障人民,人稱為「張公堤」,陞雷州同知,九年內為政明慎,曾奉詔討伐黎族人,又拿出徵稅餘羨修路二十里,個人衣食則如布衣一樣,府民刻石紀念其功[2],再陞福建鹽運司同知,因和時事不合辭官,鄉居二十多年不務生產、不謀貨利,人稱清風[1]

引用

  1. ^ 1.0 1.1 同治《【江西】德化縣志·卷三十二·人物志》:張準,字立之,幼孤貧,事母以孝,苦志向學,嘉靖辛卯中鄉試,官寶應知縣,縣衝疲多水患,準築堤安民,至今有「張公堤」,擢雷州同知,奉詔討廣黎,奏凱獻功,在郡多惠政,雷人刻石以紀其績,祀奉不衰,陞福建鹽運同,與時不合遂請命歸里,林下近二十年不務生產、不殖貨利,飲食衣服猶類寒儒,咸謂清可風世。
  2. ^ 嘉慶《雷州府志·卷十·名宦志》:張準,九江人,舉人,嘉靖間任府同知,佐郡九載蒞政明慎,徵糧羨餘悉伐石以修南渡路二十里而遙,雷瓊行人德之,清白之操始終不變,自奉澹若布衣,遷運同去,民頌之不已。

參考文獻

  • 同治《【江西】德化縣志》·卷三十二·人物志
  • 嘉慶《雷州府志》·卷十·名宦志
官衔
前任:
宋佐
明朝寶應縣知縣
1541年—1546年
繼任:
張守蒙
前任:
沈賁
明朝雷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王勳
前任:
李人龍
明朝福建鹽運司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劉汝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