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登雲
張登雲(1542年—?),字攀龍,號浩宇,山東兗州府寧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登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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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兼按察司佥事 | |
籍貫 | 山東兗州府寧陽縣 |
出生 | 嘉靖二十一年壬寅十一月十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胡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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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庆四年庚午科山東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九名,二甲第五十七名進士[1][2]。工部觀政,授工部主事,萬曆五年(1577年)歷升员外郎、郎中,出为凤阳府知府,万历十年(1582年)三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十一年四月復除陕西副使,十二年丁憂。十三年降辽东右参议。
萬曆二十五年三月降补河南右参议、分守辽海,二十七年九月以東征朝鲜功,加河南右参政銜,兼按察司佥事,二十九年正月以科道纠拾,降用。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